崔模 (武城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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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模(?—?),字思范清河郡東武城縣(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縣)人,後燕、東晉、劉宋、北魏官員。

生平[編輯]

崔模是曹魏中尉崔琰哥哥崔霸的後裔,父親崔遵是後燕慕容垂時期的少府卿,叔叔崔整是廣川郡太守。崔模在後燕慕容熙末年南渡黃河,成為東晉的滎陽郡太守,戍守虎牢元嘉七年(430年)十月,北魏冠軍將軍安頡和龍驤將軍陸俟進攻虎牢,十月辛巳(430年11月29日),魏軍攻克了虎牢,劉宋司州刺史尹沖和崔模向北魏投降[1][2][3][4]。崔模後獲賜爵武城男,加寧遠將軍[5][6]

崔模在南方娶妻張氏,有兩個兒子崔沖智、崔季柔。崔模到北魏京師後,獲賜妻金氏,生子崔幼度。崔沖智等人以父親相隔遙遠,於是聚集財貨,趁機會託付邊關人員,計劃將崔模贖回去。崔沖智的母親張氏經常對他們說:「你的父親性格猶豫,本來沒有決斷,必定不能來的。」使者將財貨送到平城,將要偷偷帶回崔模。崔模果然顧念崔幼度等人,指着崔幼度對使者說:「我哪忍心捨棄這些人,讓他們遭受刑罰羞辱。我將為你找一人,他的名位不低於我。」崔模於是就把申謨介紹給使者。申謨是劉義隆的東郡太守,和朱脩之守衛滑台,神䴥年間被俘虜進入北魏,都得到賜予的妻子,生了兒子申靈度。申謨聽說可以南歸,就拋棄妻子兒女,逃回長江以南,申靈度受刑成為閹人[7][8]

崔模是忠厚的長者,不追逐榮華利祿,很受崔浩輕視侮辱,而堅守志氣很堅決,不向崔浩屈服。崔模與司徒東郡公崔浩、冀州刺史崔賾都是清河崔氏的族人但不屬於同一支系,三人年紀相當,崔浩最大,其次是崔模,再次崔賾。崔模和崔賾互相親近,來往如同家人。崔浩仗着自己家族世代為曹魏西晉的公卿,經常侮辱崔模和崔賾。崔浩不信佛教,崔模卻深信,即使在污穢的土壤中,也要禮拜佛像。崔浩大聲譏笑崔模說:「拿這頭顱在不乾淨的地方跪拜這胡神啊。」崔模對人說:「桃簡只可以欺負我,怎麼可以輕視我家周兒!」崔浩小名桃簡,崔賾小名周兒。魏太武帝拓跋燾很是聽說過此事,所以誅殺崔浩時,崔模和崔賾兩家都得以倖免[9][10][11]和平年間,崔模去世[12][6]

家庭[編輯]

夫人[編輯]

  • 張氏
  • 金氏

子女[編輯]

  • 崔沖智
  • 崔季柔,劉宋前將軍長史、濟南郡太守
  • 崔幼度

參考資料[編輯]

  1. ^ 《宋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五十五》:十一月,虜大眾南渡河,彥之敗退,洛陽、滑台、虎牢諸城並為虜所沒。尹沖及司馬滎陽太守崔模抗節不降,投塹死。
  2.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二十一》:安頡與龍驤將軍陸俟進攻虎牢,辛巳,拔之。尹沖及滎陽太守清河崔模降魏。
  3. ^ 《資治通鑑考異》:考異曰:宋書云:「模抗節不降,投哲死。」按後魏書,模仕魏為武城男,宋書誤也。
  4. ^ 《宋書校勘記·卷九十五·列傳第五十五·三一》:尹沖及司馬滎陽太守崔模抗節不降投塹死 通鑑考異云:「宋書雲模抗節不降,投塹死。按後魏書,模仕魏,為武城男,宋書誤也。」
  5.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又有崔模,字思范,魏中尉崔琰兄霸後也。父遵,慕容垂少府卿。叔父整,廣川太守。模,慕容熙末南渡河外,為劉裕滎陽太守,戍虎牢。神䴥中,平滑台,模歸降。後賜爵武陵男,加寧遠將軍。
  6. ^ 6.0 6.1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逞宗人模,字思范,琰兄霸之後也。父遵,慕容垂少府卿。模仕宋為滎陽太守。神䴥中,平滑台,歸降,後賜爵武城男。模長者篤厚,不營榮利,雖為崔浩輕侮,而不為浩屈。與崔頤相親,往來如一家。
  7.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始模在南妻張氏,有二子,沖智、季柔。模至京師,賜妻金氏,生子幼度。沖智等以父隔遠,乃聚貨物,間托關境,規贖模歸。其母張氏每謂之曰:「汝父性懷,本自無決,必不能來也。」行人遂以財賄至都,當竊模還。模果顧念幼度等,指幼度謂行人曰:「吾何忍舍此輩,令坐致刑辱,當為爾取一人,使名位不減於我。」乃授以申謨。謨,劉義隆東郡太守,與朱脩之守滑台,神䴥中,被執入國,俱得賜妻,生子靈度。申謨聞此,乃棄妻子,走還江外。靈度刑為閹人。
  8.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始模在南,妻張氏有二子,仲智、季柔。模至京師,賜妻金氏,生子幼度。仲智等以父隔遠,乃聚貨規贖歸之。其母張曰:「汝父志懷無決,必不能來。」行人以賄至都,模果顧念幼度等,指謂行人曰:「何忍舍此輩,致為刑辱。當為爾取一人,使名位不減我。」乃授以申謨,宋東郡太守也,神䴥中被執,賜妻,生子靈度。申謨聞此,乃棄妻子走還江外。靈度刑為閽人。
  9. ^ 《魏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三》:始浩與冀州刺史賾、滎陽太守模等年皆相次,浩為長,次模,次賾。三人別祖,而模、賾為親。浩恃其家世魏晉公卿,常侮模、賾。模謂人曰:「桃簡正可欺我,何合輕我家周兒也。」浩小名桃簡,賾小名周兒。世祖頗聞之,故誅浩時,二家獲免。浩既不信佛、道,模深所歸向,每雖糞土之中,禮拜形像。浩大笑之,云:「持此頭顱不淨處跪是胡神也。」
  10. ^ 《北史·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始崔浩與頤及滎陽太守模等,年皆相次。浩為長,次模,次頤。三人別祖,而模、頤為親。浩恃其家世魏、晉公卿,常侮模、頤。浩不信佛道,模深所歸向,雖糞壤中,禮拜形像。浩大笑曰:「持此頭顱,不淨處跪是胡神也!」模嘗謂人曰:「桃簡可欺我,何容輕我周兒也!」浩小名桃簡,頤小名周兒。太武頗聞之,故浩誅時,二家獲免。
  11.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五》:初,冀州刺史崔賾,武城男崔模,與浩同宗而別族;浩常輕侮之,由是不睦。及浩誅,二家獨得免。賾,逞之子也。
  12. ^ 《魏書·卷二十四·列傳第十二》:模長者篤厚,不營榮利,頗為崔浩輕侮,而守志確然,不為浩屈。與崔賾相親,往來如家。和平中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