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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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萬公(1134年—1207年),字良輔金朝東平府東阿縣(今山東省東阿縣)人。張彌學之子。

張萬公幼聰穎,好讀書。完顏亮正隆二年(1157年)進士。任新鄭主簿。金世宗大定四年(1164年),為東京(今遼寧省遼陽市)辰淥鹽副使。歷任長山(今山東省鄒平縣東北)令、尚書省令史、尚書右司員外郎、刑部侍郎。因為上書言事忤旨,除彰國軍節節度使。金章宗即位,選為南京(今河南省開封市)路提刑使。因治績升御史中丞明昌二年(1191年)拜參知政事。明昌四年(1193年),請歸養老母,任知東平府事兼山東東路安撫使。時山東連年旱蝗災,沂州密州萊州莒州濰州五州尤甚。奏請將鹽引赴山東五州給賣,再許以納糧易換,以減輕五州災情。改知河中府事,任上有政績。後拜平章政事,封壽國公。張萬公反對括田增稅來擾民,張萬公主張:「動無論如何也不如靜。」婉言諫阻皇帝春季狩獵,金章宗聽了雖面帶不悅,但還是取消了狩獵的打算。泰和三年(1203年),致仕。泰和六年(1206年),復起判濟南府,安撫山東便宜事。張萬公為人淳厚,剛毅正直,典章文物,多所裁正。泰和七年(1207年)去世,追贈儀同三司諡號文貞。《中州集》卷九錄其詩一首,《金文最》卷90收其文一篇。生平事跡見《金史》卷九五、《大金國志》卷二八、元好問《平章政事壽國張文貞公神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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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金史·卷95》,出自脫脫遼史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