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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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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氣
大明南京通政使
籍貫直隸寧國府宣城縣
出生十月初七日
逝世萬曆四十一年
配偶娶張氏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徐元氣(1533年—1613年),汝和,又字方伯陵陽直隸寧國府宣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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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己酉科應天鄉試第三十名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三十一名,二甲二十名進士。授刑部員外郎,隆慶四年(1570年)接替徐紹卿出任興化府知府,隆慶五年(1571年)由林有源接任。尋移成都府,釋枉獄四十八人,築灌縣石堰。萬曆五年(1577年)二月升浙江副使,八年正月升河南右參政[1],十年二月升雲南按察使[2],十一年正月升雲南右布政使。會土官岳鳳亂,條上剿撫策,躬督帑餉,事平,擢山東左布政使。東省巨室優免溢額,民苦賠累,徐元氣悉清核之。十七年五月升南京光祿寺卿,十一月升南京通政使,十九年去職。卒年八十一。所著有《易學正傳》。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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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徐愈,歲貢生;祖父徐訪,與謄;父徐衢,主簿封主事贈右侍郎。母劉氏,累贈淑人。具慶下。兄徐元策(貢士),弟徐元太(貢士)。

徐日隆,自有傳。曾孫徐造,由諸生預修熹宗實錄,准恩貢,以長厚世其家[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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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實錄》:萬曆八年正月,升雲南按察使湯仰為右布政使;廣東左參政孫光祖為按察使;浙江副使徐元氣、廣西副使周舜岳為右參政;刑部郎中張偲、河南右參議馮時雨、浙江右參議、張子仁、陳詔、懷慶府知府胡汝欽俱為副使;四川僉事李薦佳、黃德洋為右參議。仰廣東;光祖、子仁廣西;元氣河南;舜岳、德洋貴州;時雨浙江;偲福建;汝欽陝西;詔雲南;薦佳原省。
  2. ^ 《明實錄》:萬曆十年二月,河南右參政徐元氣為雲南按察使。
  3. ^ 《寧國府志》:徐元氣,字汝和,嘉靖壬戌進士。
  • 編纂委員會.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2001年. 
前任:
徐紹卿
興化府知府
隆慶四年-隆慶五年
繼任:
林有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