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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棲鳳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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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棲鳳(1574年—1641年),字熙徵,號翀玄山西平陽府蒲州臨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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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二年甲辰(1604)進士,授陝西三原縣知縣,入為兵部主事,升員外郎。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以薦擢陝西布政使司神木道右參議,以軍功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懷來兵備道,改山東副使。天啟六年二月,加為山東右參政,備兵霸州。又以山東右參政霸州道李棲鳳仍管懷來道事,懷來道秦一鵬仍管霸州道事。再升太常寺卿,五月,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等處地方。後丁憂回籍[1]。崇禎二年(1628年)清算魏忠賢閹黨時,李棲鳳被指為王紹徽之門人並有貪污腐敗之劣跡而被禁錮。十四年(1641年)被起用為兵部右侍郎,鎮昌平道,他屢辭不獲,卒於赴任途中,享年六十七歲。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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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臨晉縣志》:李棲鳳,字翀元,萬曆進士,知三原縣,入為兵部主事,洊擢神木道。西夷驅衆十餘萬來犯,堅壁待之,督兵邀歸路,破其衆,馘斬五百級,夷長畏威來款,革舊賞金錢三十萬。再補懷隆副使,夷人以增賞不允入寇,棲鳳鼓勵將士,大陳兵威,夷懼求款,邊境獲寧。擢湖廣巡撫,魏璫用事,諷直省建生祠,棲鳳峻拒之,璫恨甚,欲中傷之,會以憂去。莊烈詔起用鎭昌平,屢辭不獲,力疾赴任,卒於道。棲鳳為諸生時,赴省試,道經曲沃,有父老言為鹽法所累,公得志其拯此一方民,棲鳳後卒白當事,除其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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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西通志》
  • 《明實錄》
官銜
前任:
沈琦
明朝三原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何朝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