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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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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漣
大明都察院左副都御史
籍貫湖廣應山縣(今湖北廣水市
族裔漢族
字號字文孺,號大洪
諡號忠烈
出生隆慶六年(1572年)七月初十日
湖廣應山縣(今湖北廣水市
逝世天啟五年(1625年)
京師
配偶娶張氏,継娶詹氏
親屬楊之易(子)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著作
  • 《楊忠烈公文集》十卷
  • 《楊大洪集》二卷

楊漣(1572年—1625年),文孺大洪湖廣應山(今湖北廣水市)人,祖籍安南嘉林[1]明末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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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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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四十七名舉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名,三甲一百五十七名進士,授南直隸常熟縣知縣。當時正值東林黨人講學大興,於是楊漣經常在政暇時與顧憲成高攀龍等人討論學術,探討治道[2]。任官常熟知縣期間經常問民疾苦,遍知民間利病,五年後舉廉吏第一[3]。後擢為戶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中[4]

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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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四十八年(1620年),神宗病重,皇太子未得見。楊漣偕同諸給事中、御史拜謁大學士方從哲,御史左光斗催促從哲前往問安。方從哲稱皇帝「諱疾」,楊漣用宋仁宗舊事辯駁。二天後,從哲終於率廷臣入宮探望。到神宗病危時,太子仍躊躇於宮門外。楊漣、左光斗派人建議太子「當力請入侍」,深得太子讚賞。不久,神宗駕崩[5]

顧命與移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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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丙午朔,太子嗣位,即明光宗。四天後病倒。京城傳言為鄭貴妃進獻美女八人,又指使太監崔文昇下瀉藥所致。當時,貴妃據乾清宮,與光宗寵愛之李選侍結交,貴妃為選侍請封皇后,選侍也請封貴妃為皇太后。光宗果然催促禮部,封貴妃為皇太后。楊漣、左光斗在朝中倡言,令貴妃移慈寧宮,楊漣又彈劾崔文昇用藥無度,並上疏譴責鄭貴妃等。

八月丁卯,光宗召見大臣,作為低級官員的楊漣也在其中。光宗命外廷勿信流言,隨即驅逐文昇,停封太后之命。此後再召大臣,皆有楊漣。楊漣以小臣受顧命,感激不已,發誓以死相報。九月乙亥朔,光宗崩。楊漣力排眾議,反對李選侍攝政,並擁皇長子即位[6]明熹宗當時看見楊漣在移宮案的表現後,他也向身邊近侍說「鬍子官 (即楊漣)眞忠臣也」[7]。後來楊漣上疏講述移宮案始末時,熹宗亦盛稱他說「楊漣此奏,朕之污塵方洗,著寫手敕獎諭,以風其直」、「楊漣當日竭力憤爭,志安社稷,忠直可嘉」[8]

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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熹宗即位後,楊漣因有功一路晉升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天啟年間,明熹宗荒於朝政,朝廷權柄逐漸被宦官魏忠賢掌握。楊漣不滿朝政被魏忠賢等人掌控,於天啟四年(1624年)六月上疏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9][10],指出「宮中府中大事小事,無一不是魏忠賢專擅,即章奏之上,反覺皇上為名,忠賢為實」,認為「寸磔忠賢,不足盡其辜」但是熹宗未採信,批覆「是欲屏逐左右,使朕孤立」。魏忠賢甚恨之,於是藉着逮捕汪文言的機會,以「黨同伐異,招權納賄」等罪名,逮捕楊漣等人入獄[11]。七月,楊漣與左光斗遭酷法拷訊,五日後,楊漣被閹黨錦衣衛都指揮僉事許顯純以鐵釘穿腦,當場斃命。當其遺體被家屬領出時,全身已經潰爛[12]。時年五十三歲,死前書《獄中絕命辭》[13]左光斗魏大中亦被打死且體無完膚。

「大笑大笑還大笑,刀斫東風,於我何有哉!」——《獄中絕命辭》

身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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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思宗即位之後,誅滅魏忠賢閹黨,並為楊漣等人平反冤案。楊漣贈太子太保右都御史,諡為忠烈[14]。其子楊之易並得以進入國子監[15]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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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楊忠烈公文集》十卷,《楊大洪集》二卷。

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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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丙辰會試,大學士吳道南、禮部尚書劉楚先充考官,取沈同和等三百五十名。結果物議沸騰,神宗命禮部覆試,沈同和除名。待殿試,取莊際昌爲狀元,其卷竟有別字。楊漣道:「以狀元而有別字,必三百人皆不識字乃可;以狀元而洗補,必三百人皆曳白乃可。」一時以為名言[16]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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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父自越南跟隨明軍北遷至應山[1],曾祖楊鐸,祖父楊萬春,父楊彥朝,母劉氏,継母王氏,慈侍下,兄楊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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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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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清代越南使節與孝感 - 國立成功大學 (PDF). [2019-07-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1-02). 
  2. ^ 《東林列傳》:「是時東林大興,每遇講會必至無錫與顧憲成高攀龍諸君子探性理之要,詢治道之原,政暇卽與邑之士子相勉勵, 講道論無虛日。」
  3. ^ 《東林列傳》:「每問民疾苦,徒行阡陌間,以是遍知齲利病,稱當代神君雲。五載舉循良第一,在省垣四方貨賄不敢窺其門」
  4. ^ 《明史·卷244》:楊漣 ,字文孺,應山人。為人磊落負奇節。萬曆三十五年成進士,除常熟知縣。舉廉吏第一,擢戶科給事中,轉兵科右給事中。
  5. ^ 《明史·卷244》:四十八年,神宗疾,不食且半月,皇太子未得見。漣偕諸給事、御史走謁大學士方從哲,御史左光鬥趣從哲問安。從哲曰:「帝諱疾。即問,左右不敢傳。」漣曰:「昔文潞公問宋仁宗疾,內侍不肯言。潞公曰:『天子起居,汝曹不令宰相知,將毋有他志,速下中書行法。』公誠日三問,不必見,亦不必上知,第令宮中知廷臣在,事自濟。公更當宿閣中。」曰:「無故事。」漣曰:「潞公不訶史志聰,此何時,尚問故事耶?」越二日,從哲始率廷臣入問。及帝疾亟,太子尚躊躇宮門外。漣、光斗遣人語東宮伴讀王安:「帝疾甚,不召太子,非帝意。當力請入侍,嘗藥視膳,薄暮始還。」太子深納之。無何,神宗崩。
  6. ^ 明史·卷244》:八月丙午朔,光宗嗣位。越四日,不豫。都人喧言鄭貴妃進美姬八人,又使中官崔文昇投以利劑,帝一晝夜三四十起。而是時,貴妃據乾清宮,與帝所寵李選侍相結。貴妃為選侍請皇后封,選侍亦請封貴妃為皇太后。帝外家王、郭二戚畹,徧謁朝士,泣愬宮禁危狀,謂「帝疾必不起,文昇藥故也,非誤也。鄭、李交甚固,包藏禍心」。廷臣聞其語,憂甚。而帝果趣禮部封貴妃為皇太后。漣、光斗乃倡言於朝,共詰責鄭養性,令貴妃移宮,貴妃即移慈寧。漣遂劾崔文昇用藥無狀,請推問之。且曰:「外廷流言,謂陛下興居無節,侍御蠱惑。必文昇藉口以掩其用藥之奸,文昇之黨煽布以預杜外廷之口。既損聖躬,又虧聖德,罪不容死。至貴妃封號,尤乖典常。尊以嫡母,若大行皇后何?尊以生母,若本生太后何?請亟寢前命。」疏上,越三日丁卯,帝召見大臣,幷及漣,且宣錦衣官校。眾謂漣疏忤旨,必廷杖,囑從哲為解。從哲勸漣引罪,漣抗聲曰:「死即死耳,漣何罪?」及入,帝溫言久之,數目漣,語外廷毋信流言。遂逐文昇,停封太后命。再召大臣皆及漣。漣自以小臣預顧命,感激,誓以死報。九月乙亥朔,昧爽,帝崩。廷臣趨入,諸大臣周嘉謨、張問達、李汝華等慮皇長子無嫡母、生母,勢孤孑甚,欲共托之李選侍。漣曰:「天子寧可托婦人?且選侍昨於先帝召對群臣時,強上入,復推之出,是豈可托幼主者?請亟見儲皇,即呼萬歲,擁出乾清,暫居慈慶。」語未畢,大學士方從哲、劉一燝、韓爌至,漣趣諸大臣共趨乾清宮。閽人持梃不容入,漣大罵:「奴才!皇帝召我等。今已晏駕,若曹不聽入,欲何為!」閽人卻,乃入臨。群臣呼萬歲,請於初六日登極,而奉駕至文華殿,受群臣嵩呼。駕甫至中宮,內豎從寢閣出,大呼:「拉少主何往?主年少畏人!」有攬衣欲奪還者。漣格而訶之曰:「殿下群臣之主,四海九州莫非臣子,復畏何人!」乃擁至文華殿。禮畢,奉駕入慈慶宮。當是時,李選侍居乾清。一燝奏曰:「殿下暫居此,俟選侍出宮訖,乃歸乾清宮。」群臣遂退議登極期,語紛紛未定,有請改初三者,有請於即日午時者。漣曰:「今海宇清晏,內無嫡庶之嫌。父死之謂何?含斂未畢,袞冕臨朝,非禮也。」 或言登極則人心安,漣曰:「安與不安,不在登極早暮。處之得宜,即朝委裘何害?」議定,出過文華殿。太僕少卿徐養量、御史左光斗至,責漣誤大事,唾其面曰:「事脫不濟,汝死,肉足食乎!」漣為竦然。乃與光斗從周嘉謨於朝房,言選侍無恩德,必不可同居。
  7. ^ 《東林列傳》:「上亦語近侍曰:鬍子官眞忠臣也。移宮旣定,紋乃卽始末上疏,優詔歎嘉。」
  8.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四》
  9. ^ 《明熹皇帝錄卷之四十三(梁本)》 天启四年六月癸未(头三条). [2024-07-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4-07-26). 
  10. ^ 《明史》(卷22):「六月癸未,左副都御史楊漣劾魏忠賢二十四大罪,南北諸臣論忠賢者相繼,皆不納。」
  11. ^ 明季北略》(卷2):「楊漣字文孺,號大洪,應山人。萬曆三十四年(丙午、丁未)進士,授常熟縣尹,贈太子太保,謚忠節。公初為縣令,遷戶禮兵垣給諫,歷事三朝,以移宮一事,為群小所忌。庚申冬告歸,癸亥起用,升禮科,歷都御史,見魏忠賢、客氏專擅,遂聲罪首攻。於天啟四年甲子六月初一日,有二十四罪之奏。權璫驚怖累日,既乃大泣於上前云:外邊有人計害奴婢,且謗皇爺。上云:前日有科道官沈參立枷事,你如何說?忠賢知上意叵測,送匿漣疏不進。首輔葉素善璫,調停為姑不究之旨。南北台省交章劾忠賢,悉留中不報。越幾日,二更許,忠賢手封墨敕,不由閣票,竟送該科,削漣等為民。時值苦署,鈕鎖鐵鐺,慘如砲烙。」
  12. ^ 明季北略》(卷2):「許顯純密承璫意,異刑酷拷,肉綻骨裂,坐贓二萬,五日一比,髓血飛濺,死而復甦。許顯純竟將頭面亂打,齒頰盡脫,鋼針作刷,遍體掃門都絲。公罵不絕口。復以銅鎚擊胸,脅骨寸斷,仍加鐵釘貫頂,立刻致死。時七月二十四日也。是夕白虹亘天,挨延七日,始得領埋之旨。隨行舁櫬,田爾耕又復使人劫去,赤炎蒸暴,蛆蠅填集,止存血衣數片、殘骨幾根,以惡木殮之。」
  13. ^ 《獄中絕命辭》:「漣今死杖下矣,癡心報主,愚直讎人,久拚七尺,不復掛念。不為張儉逃亡,亦不為楊震仰藥,欲以性命歸之朝廷,不圖妻子一環泣耳。打問之時,枉處贓私,殺人獻媚,五日一比,限限嚴旨。家傾路遠,交絕途窮,身非鐵石,有命而已。雷霆雨露,莫非天恩,死於詔獄,難言不得死所,何憾於天,何怨於人。惟我身副憲臣,曾受顧命。孔子云:『託孤寄命,臨大節而不可奪』。持此一念可以見先帝於天,對二祖十宗,皇天后土,天下萬世矣!大笑大笑還大笑,刀斫東風,於我何有哉!」
  14. ^ 《東林列傳》:「明年愍皇帝誅璫,贈(楊紋)都察院左副 都禦史,尋加太子少保,蔭一子,予祠,諡忠毅。 」
  15. ^ 明季北略》(卷2):「至崇禎元年始得贈謚,子蔭國子監生,子名之易。」
  16. ^ 《茶餘客話·卷二·明考試之弊》:萬曆丙辰會試,大學士吳道南、禮部尚書劉楚先充考官,取沈同和等三百五十名。同和,吳江人,家饒阿堵,鄉舉已招物議。會試榜放,居然首選。下第舉子憤憤不平,泥污榜名,聚眾聲闕。及閱墨卷,首藝,坊刻也。科臣參其懷挾,本房檢舉。上命禮部覆試,題出《賢君必恭儉禮下》,同和問是書乎,是經乎,是論乎。日暮曳白,發刑部訊問,杖而徒之。其卷乃同榜第六名進士趙鳴陽傳遞,並削其名。是科會錄無元。吳人謠曰:丙辰會錄,斷么絕六。己未殿試,賜一甲進士莊際昌等及第出身。時際昌卷有別字,又洗補未淨。科臣楊漣曰:「以狀元而有別字,必三百人皆不識字乃可;以狀元而洗補,必三百人皆曳白乃可。」一時以為名言。

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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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錢謙益,《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贈右都御史加贈太子太保諡忠烈楊公墓誌名》,《二學集碑傳》,1冊50卷,319-339
  • 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