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輝煌 (檢察官)
林輝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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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任法務部司法官學院院長 | |
任期 2013年7月1日—2015年5月6日 | |
行政院院長 | 江宜樺 毛治國 |
前任 | (首任院長) |
繼任 | 蔡清祥 |
中華民國第12任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 | |
任期 1999年2月1日—2013年6月30日 | |
行政院院長 | 江宜樺 毛治國 |
前任 | 謝在全 |
繼任 | (末任所長)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臺灣 |
國籍 | 中華民國 |
學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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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輝煌,臺灣人,檢察官出身[1],曾任中華民國法務部政務次長、司法官學院院長及其前身司法官訓練所所長。他是司法官訓練所第15期結業,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法律學研究所碩士、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S.J.D)。[2][3]
經歷
[編輯]1974年,自國立中興大學法商學院(今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畢業,隨即考上同校法律學研究所。1977年,司法官特考(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考試推事檢察官考試)及格,赴司法官訓練所受訓。1978年自司訓所結業,經司法行政部分發至彰化地方法院檢察處(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為見習檢察官。[4]他是中華民國首名尚未服役就在司法官訓練所受訓的軍事檢察官。[5]
1978年獲得碩士學位後,入營服預備軍官役,軍銜為少尉,因具備司法官資格,在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軍事檢察組擔任軍事檢察官。隔年,林輝煌30歲,奉命參與美麗島事件偵辦。[4]當時的林輝煌,負責偵訊被告黃信介、施明德等人。[1]審判階段,與承辦檢察官蔡籐雄一同蒞庭公訴。[4](按照當時《軍事審判法》,高等審判庭應該只有一位軍事檢察官,但因為案情繁複,多指派了一位,亦即林輝煌[6])。部分被告所犯《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叛亂罪,刑責是唯一死刑,林輝煌在起訴書上以情輕法重,建議法庭寬減被告的刑責。[7][8]
服完義務役後,回任彰化地檢處。後調任臺中地方法院檢察處,偵辦過1982年間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1983年錄取行政院「遴派社會科學人員出國深造六年計劃」第一批人員[9],公費赴美國杜克大學留學,獲該校法學博士學位。[5]
其後,歷任司法官訓練所訓練組長[10]、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11][12]、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檢察官兼書記官長[5]。在此期間,他還兼任大專院校教師,曾經當過東海大學法研所教授。也由於英語能力優異,經常隨同檢察高層出訪,或接待他國到訪的檢察官員。[5]
1993年,升任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5]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檢察官羈押權案的言詞辯論時,林輝煌為法務部辯論團隊成員。[13]1995年底,調花蓮地檢署檢察長。[14]1997年,調法務部保護司司長。[15]1999年,升任司法官訓練所所長。[16]司訓所改制為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後,為首任院長。2015年間,出任法務部政務次長[17],在2016年政黨輪替、張善政內閣總辭同時退休。[2]
曾先後被陳定南、王清峰、曾勇夫、羅瑩雪等四任法務部長推薦出任大法官,但都失諸交臂,於2016年退休。[1]
現任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18]及國立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師。[2][19]研究專長為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刑事證據法、憲法,以及國際人權公約等領域。[18]
軼聞
[編輯]著作
[編輯]以下列出其主要著作:
- 林輝煌,刑事審判之證明負擔及證明程度—比較法之分析,元照出版公司,2011-11. ISBN 9789862551783[21]
- 林輝煌,論證據排除─美國法之理論與實務,元照出版公司,2006-04. ISBN 9789867279514[22]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吳政峰. 法界兩個林輝煌 各有一片天. 自由時報 (台北). 2018-03-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20).
- ^ 2.0 2.1 2.2 院長簡介-院長簡介-[1][失效連結],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retrieved Dec 03, 2020。
- ^ 法學論著,"林輝煌"[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法源法律網,retrieved Dec.4,2020.
- ^ 4.0 4.1 4.2 台北訊. 叛亂嫌案言詞辯論 林輝煌昨出庭論告. 聯合報. 1980-03-27.
- ^ 5.0 5.1 5.2 5.3 5.4 范立達. 林輝煌 司法輝煌之星. 聯合報. 1993-07-11.
- ^ 唐經瀾. 叛案大審公開公正公平 九天雄辯樹立法治典型. 聯合報. 1980-03-29.
- ^ 本報訊. 公訴人駁斥被告等答辯 認為自白出於自由意志. 聯合報. 1980-03-27.
- ^ 錢利忠. 林輝煌:美麗島大審時 斗膽向法院請求被告免死.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3-19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 ^ 台北訊. 有計畫培養政府機構社會科學人才 首批遴派出國進修名單公布. 聯合報. 1983-12-15.
- ^ 朱界陽. 法界的話:只是猛藥 不是萬靈丹. 聯合報. 1989-10-17.
- ^ 汪士淳. 中美檢察官展開交流 兩位友人昨參觀台北地檢署. 聯合報. 1990-08-07.
- ^ 范立達. 亞太檢察長會議 我首次參加. 聯合報. 1990-09-02.
- ^ 陳永富. 憲法法庭二度開庭 檢察官羈押權辯論今登場. 聯合報. 1995-10-19.
- ^ -. 聯合報. 1995-12-28.
- ^ 宋宗信. 檢察首長大調動 女檢察長 首位誕生. 經濟日報. 1997-07-23.
- ^ 高年億. 檢察首長調動 規模歷年來最大. 聯合報. 1999-04-03.
- ^ 項程鎮. 法務部、司法院5副主管換血 林輝煌接法務部政次.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5-09-11 [2022-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09).
- ^ 18.0 18.1 專任教師,"林輝煌(客座教授)"[3]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世新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retrieved Dec.4,2020.
- ^ 林輝煌,"兼任教師"[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retrieved Dec.4,2020.
- ^ 江元慶. 兩個林輝煌 師徒聚一堂. 聯合晚報. 1999-07-06.
- ^ 林輝煌,"刑事審判之證明負擔及證明程度—比較法之分析" [5],元照網絡書店,retrieved Dec.4,2020.
- ^ 林輝煌,"論證據排除─美國法之理論與實務" [6],元照網絡書店,retrieved Dec.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