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丁丑
柯丁丑(1889年—1979年),字安士,又名柯政和,臺灣嘉義人;(一說為新竹人);音樂家。他是日治時期少數留日的台籍學生。
1923年-1945年他前往中國北京推廣西方新音樂,對該領域貢獻良多。1945年8月,中日戰爭結束。他因為二戰期間支持日本軍方與汪精衛政權,遭中國政府起訴。之後雖因為台籍身分遭到釋放,不過仍於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運動中,再度遭到「公審」且導致失明及癱瘓。
求學
[編輯]1907年,柯丁丑考上台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後改制更名為台灣總督府台北師範學校);該校實為日治初期,台籍學童所能就讀的最高學府。1911年畢業後,留於母校擔任教職。不久,他因音樂長才,獲得學校推薦保送東京上野音樂學校修習鋼琴與作曲理論,他亦與台籍人士張福興與李金土同為該校前後期學生。
台灣西方音樂創始
[編輯]1915年返台後,柯丁丑仍執教於母校臺北師範學校。除了教職之外,他也與張福興籌組弦樂團,大力於台灣各地推廣西方音樂。並於1916年與張福興、一條慎三郎公開表演男聲三重唱,此為台灣罕見的音樂推廣方式。
1916年2月,臺灣音樂會成立,他不但為該會的創始人之一,在該組織也擔任講師職務。一般說起來,他與張福興等人,是為西方古典音樂於台灣的播種者。
遠赴中國
[編輯]1919年,他前往日本繼續深造攻讀音樂。1923年,離日赴中國北京且受聘於北京師範學院音樂系擔任教職,並更名為柯政和。自此,他全心投入中國西方音樂教育的基礎工作,對中國近代音樂教育貢獻良多。
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支持日本軍方的他,擔任日本華北統治區之北京師範大學音樂系第一任系主任,並任該校秘書兼訓導長、東亞文化協議會評議員,不久,並在隨後支持汪精衛政權,任華北政務委員會轄下的北京特別市(一度改為北平)事務次長等職,專司北京的教育文化之事務工作。
戰後與入獄
[編輯]1945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柯政和遭中國政府以漢奸罪起訴並入獄候審。1946年,台籍人士組成的臺灣光復致敬團前往中國大陸,經該團成員刻意營救與奔走後,柯政和得以特例出獄,並回北京師範大學繼續任教。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柯丁丑再度遭到解職,賦閒在家。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再度因漢奸身分遭到公審。在刑求迫害中,雙目失明並全身癱瘓。之後,並被放逐至寧夏回族自治區。1979年,病逝於該地。
評價
[編輯]柯丁丑因為二戰期間支持日本軍方,其音樂成就遭到兩岸政府刻意忽略。事實上,他不但應用本身漢文基礎,將己身音樂長才貢獻於中國北京首善地區。也將日本國內的鋼琴音樂,小提琴音樂,交響樂等西方新音樂貢獻至中國學界。
戰後,被視為戰犯的他仍在不重視西方音樂的中國共產黨統治下,堅持他的理想。1953年,他編纂的《簡明音樂辭典》為該國此類型辭典的原創肇始者。該書收錄的四千餘條條目,更成為中國新音樂的礎石。除此,他的《拜爾鋼琴教科書》、《哈農練習曲》、《初小模範音樂教科書》、《音樂通論》等著作,都為中國、甚至台灣音樂人所熟悉。
參考文獻
[編輯]- 柯政和,《簡明音樂辭典》,1953年,北京,新音樂書店
- 許常惠,《臺灣音樂史初稿》,1991年,台北,全音樂譜出版社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台灣歷史辭典》,2004年,台北,遠流出版社
- 莊永明,《台北市文化人物略傳》,1997年,台北市文獻委員會
- 台灣教育史研究會,《台灣教育史研究會通訊》,1999年,台灣教育史研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