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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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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文器,字伯重,號玉完江西建昌府瀘溪縣(今資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己酉以選貢中順天府鄉試,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成進士,授廣東曲江縣知縣,當地多盜,文器戢遊博,絶主藏,盜皆徙。大水暴至,田廬壞,官廩粟皆濕。文器不待上報,盡發之以賑民,民大悅。以擅發被劾,降安慶府經歷,攝太湖縣令四十八日,政聲茂著,民立生祠祀之。遷永平府司理[1],天啓四年(1624年)丁外艱,補建寧府。擢大理寺左寺副,轉右寺正,參與定魏忠賢等諸閹黨逆案,得其平。崇禎二年己巳(1629年),清兵入寇,都城戒嚴,有旨斂兵入城,以待援師。文器疏言斂兵城內十不便,請簡精銳,棋布城外,鼓其愾怒,以與勤王師合,神臂飛駁之威有所施,反間潛伏之計有所用。于謙石亨洪彪於城外,而社稷固於苞桑,此已然之明驗也。未幾,袁崇煥復以入城休兵為言,帝遂下崇煥於理。河間府缺守,以畿南重地,擢文器為知府。文器濬壕治械,日夜以盜為事。盜發濬縣,巡撫遣兵備道往捕,兵備怯,許盜自首,盜益恣馳突,城闉莫敢問。文器掩捕盜魁,屍諸市,盜稍逸去。孔游擊叛,文器授計營將,伏兵潛伺,斃賊五十餘人,生俘倍之,賊遂奔山東,破一郡七邑。靜海縣令是巡撫私人也,役民夫而中飽千金,直文器劾之,巡撫怒,劾文器設守擅殺,罪坐戍。久之,得放,便已經國變,素服哀號,卒年七十九。所著《翠筠亭集》行於世。吳橋范景文為之序,臨川揭重熙表其墓。[2]

參考[編輯]

  1. ^ 天啟元年三月,鑄管理經略轄下糧餉事務、管理經略轄下查核事務關防給永平府同知徐廷松、推官石文器。
  2. ^ 見《揭嵩庵集》
  • 《江西通志》
  • 《建昌府志》
官銜
前任:
王逢元
明朝河間府知府
1628年-1631年
繼任:
丘民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