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正岳
章正岳(?—?),字益孟,別號孟山[1],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登萬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舉人,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聯捷甲辰科進士,為河南杞縣知縣,治河救荒,聲望大起,以卓異徵為吏部郎。
家族[編輯]
弟章光岳,萬曆四十一年進士,官刑部左侍郎。
引用[編輯]
-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章正岳,孟山,癸未八月二十七日生,癸卯科,刑部政,甲辰授杞縣知縣,丁未丁憂,庚戌補魏縣,卒。
參考文獻[編輯]
- 《江西通志》
- 《河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