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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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屆立法院
第10屆 第12屆
當選時的席次分佈
概覽
管轄 中華民國臺灣
任期2024年2月1日 (2024-02-01)-2028年1月31日 (2028-01-31)(預定)
選舉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政府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51)
在野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52)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8)
   無黨籍(2)
基本資訊
院長韓國瑜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副院長江啟臣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秘書長周萬來 無黨籍
黨團

第十一屆立法院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11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預定),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選舉產生。本屆立法院是自2008年改制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來,首度出現未有單一政黨掌握過半席次的一屆。

席次概況[編輯]

政黨名稱 當選席次 目前席次 備註
中國國民黨 52 52
民主進步黨 51 51 游錫堃於2024年2月2日請辭不分區立委王正旭遞補於2024年2月19日上任。
台灣民眾黨 8 8
無黨籍 2 2 無黨籍的高金素梅陳超明加入中國國民黨黨團運作。
總席次 113 113

註:粗體字者為執政黨。

正副院長選舉[編輯]

立法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記名投票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院長選舉
候選人 政黨 第一輪得票數 第二輪得票數[a] 當選標記
韓國瑜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54 54
游錫堃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51 51
黃珊珊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7 不適用
無效票 1[b] 0
未領票 0 8

註:

  • 第二輪台灣民眾黨黨團8位委員缺席未領票。
  • 粗體為上屆立法院院長。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副院長選舉
候選人 政黨 第一輪得票數 第二輪得票數[a] 當選標記
江啟臣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54 54
蔡其昌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51 51
張啓楷 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8 不適用
無效票 0 0
未領票 0 8

註:

  • 第二輪台灣民眾黨黨團8位委員缺席未領票。
  • 粗體為上屆立法院副院長。

重大事件[編輯]

通過法案[編輯]

截至目前為止,第11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規範中央、地方應制訂行人交通安全計劃,包括行人路增設、拓寬、障礙排除及實施行人友善區等。地方政府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2]

除此之外,該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法案的修正或廢止:

  • 遠洋漁業條例》修正:IUU(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魚貨、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3]
  • 電子簽章法》修正: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4]
  •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明定工廠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申報不實或違反申報規定,可開罰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得按次處罰。[5]
  • 國籍法》修正:外國高級專業人才申請歸化居留年限,從現行連續3年每年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事實,放寬為連續2年。[6]

補選[編輯]

立法委員名單[編輯]

註釋[編輯]

  1. ^ 1.0 1.1 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若無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過半數票數時,就得票較多之前兩名委員重行投票,以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
  2. ^ 由台灣民眾黨的陳昭姿投出。原本係圈選同黨推舉的院長候選人黃珊珊,但因意外在中國國民黨的陳菁徽格內塗抹到紅色印記。該票由監票委員陳亭妃提出異議並認為無效,但另兩名監票委員許宇甄林國成認為有效,嗣後經會議主席柯建銘裁定為無效票。[1]

參考文獻[編輯]

參見[編輯]

前任:
第十屆立法院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2024年2月1日-2028年1月31日
現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