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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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化中

大明浙江道監察御史
籍貫 山東濟南府武定州
出生 六月十九日
逝世 天啓五年乙丑
配偶 娶王氏
出身
  • 萬曆二十八年庚子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

袁化中(1572年—1625年),民諧(民協),熙宇山東武定縣(今惠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編輯]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進士[1],任內黃涇陽知縣,有善政。泰昌元年(1620年)升為御史,為人耿直、清廉。熹宗天啟元年(1621年)二月,上書論述時政「八事」:「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皆切中時弊,又與楊漣等上書彈劾魏忠賢,揭發崔呈秀貪污,魏黨大恨,誣其受熊廷弼賄萬金,下錦衣衛鎮撫獄,酷刑拷掠,死於獄中,時謂「東林六君子」。

身後[編輯]

崇禎初年(1628年)贈太僕卿安宗時,追忠湣清初惠民縣修建「雙忠祠」,紀念袁化中和李浚[2]

家族[編輯]

曾祖袁琮,教諭。祖父袁繼,知縣。父袁汝霖,訓導。母張氏。具慶下。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四十四》,出自《明史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五年丁未科進士履歷便覽》:袁化中,熙宇,書四房,壬午六月十九日生。武定州人,庚子鄉三十四名,會二百五十三名,三甲二十九名。禮部政,丁未六月授內黃知縣,壬子補涇陽知縣,充本省同考,戊午行取考選,庚申授河南道御史,宣大巡按,丁憂。癸亥補浙江道,纂修實錄,巡青。甲子掌河南道,管大計,本年降,乙丑卒。曾祖琮。祖継。父汝霖。
  2.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44卷 ,6339-6340:袁化中,字民諧,武定人。萬曆三十五年 進士 。歷知內黃、涇陽,有善政。泰昌元年擢御史。時熹宗沖齡踐阼,上無母后,宮府危疑。化中上疏劾輔臣方從哲,報聞。天啟元年二月疏陳時事可憂者八:曰宮禁漸弛,曰言路漸輕,曰法紀漸替,曰賄賂漸章,曰邊疆漸壞,曰職掌漸失,曰宦官漸盛,曰人心漸離。語皆剴切。出按宣、大,以憂歸。服除,起掌河南道。楊漣劾魏忠賢,化中亦率同官上疏曰:「忠賢障日蔽月,逞威作福,視大臣如奴隸,斥言官若孤雛,殺內廷外廷如草菅。朝野共危,神人胥憤,特陛下未之知,故忠賢猶有畏心。今漣已侃詞入告矣,陛下念潛邸微勞,或貸忠賢以不死。而忠賢實自懼一死,懼死之念深,將鋌而走險,騎虎難下,臣恐其橫逞之毒不在搢紳,而即在陛下。陛下試思,深宮之內,可使多疑多懼之人日侍左右,而不為防制哉?」疏入,忠賢大恨。錦衣陳居恭者,忠賢爪牙也,為漣所論及,亦攻忠賢自解。化中特疏劾之,落其職。毛文龍獻俘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敍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怳。崔呈秀按淮、揚,贓私狼籍。回道考覈,化中據實上之,崔呈秀大恨。會謝應祥廷推被訐,化中與其事。呈秀遂嗾忠賢貶化中秩,調之外。已,竄入汪文言獄詞中,逮下詔獄。呈秀令許顯純坐以楊鎬、熊廷弼賄六千,酷刑拷掠,於獄中斃之。崇禎初,贈太僕卿,官其一子。福王時,追諡忠愍。
官銜
前任:
鄧渼
明朝內黃縣知縣
1607年-1609年
繼任:
徐之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