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所 (地方行政機關)
外觀
地方行政機關裁判所是日本19世紀明治維新期間,在1868年王政復古後成立的明治新政府,針對不屬於各藩的直轄地所設立的地方行政機關。
概要
[編輯]由於廢除江戶幕府後,原屬江戶幕府直屬的領地成為無領主的狀態,裁判所主要是繼承江戶幕府所設立的奉行所及郡代支配所的功能,各裁判所下設置總督及副總督負責管理;在設立之初,由於戊辰戰爭的緣故,其中的新潟、佐渡、箱館這三個裁判所實際上並未由新政府所掌控。
第一個設立的是1868年1月27日(舊曆)成立的大坂裁判所,到同年4月為止,共陸續成立了12個裁判所。
同年閏4月21日(舊曆),新政府頒佈新的政治大綱政體書,決定採用府藩縣三治制,因此各裁判所也開始改設為府或縣。[1]
裁判所一覽
[編輯]裁判所名稱 | 前身 | 成立日期 | 廢止日期 | 歷任總督 | 後改制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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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坂裁判所 | 大坂町奉行 | 舊曆1月27日 | 舊曆5月2日 | 醍醐忠順 | 大阪府 |
兵庫裁判所 | 兵庫奉行 | 舊曆2月2日 | 舊曆5月23日 | 東久世通禧(舊曆3月19日前) 醍醐忠順(舊曆3月19日後) |
兵庫縣 |
長崎裁判所 | 長崎奉行 | 舊曆5月4日 | 澤宣嘉 | 長崎府 | |
京都裁判所 | 京都町奉行 | 舊曆2月19日 | 舊曆閏4月25日 | 萬里小路博房 | 京都府 |
大津裁判所 | 大津代官 | 舊曆3月7日 | 舊曆閏4月25日 | 長谷信篤 | 大津縣 |
橫濱裁判所 | 神奈川奉行 | 舊曆3月19日 | 舊曆4月20日 | 東久世通禧 | 神奈川裁判所 |
神奈川裁判所 | 橫濱裁判所 | 舊曆4月20日 | 舊曆6月17日 | 神奈川府 | |
箱館裁判所 | 箱館奉行 | 舊曆4月12日 | 舊曆閏4月24日 | 仁和寺宮嘉彰親王(辭退) 清水谷公考 |
箱館府 |
笠松裁判所 | 美濃郡代 | 舊曆4月15日 | 舊曆閏4月25日 | 大原重德 | 笠松縣 |
新潟裁判所 | 新潟奉行 | 舊曆4月19日 | 舊曆5月23日 | 四條隆平 | 越後府(第1次) |
府中裁判所 | 生野代官所 | 舊曆閏4月28日 | 西園寺公望(舊曆4月5日前) | 久美濱縣 | |
佐渡裁判所 | 佐渡奉行 | 舊曆4月24日 | 舊曆9月2日 | 滋野井公壽(舊曆7月6日前) | 佐渡縣(第1次) |
三河裁判所 | 中泉代官 | 舊曆4月29日 | 舊曆6月9日 | 平松時厚(舊曆6月2日]]前) | 三河縣 |
參考資料
[編輯]- ^ 新撰北海道史 3. 北海道廳. 1937 (日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