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各地市面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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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列出西藏自治區6個地級市及1個地區的土地面積。根據國務院決定,西藏自治區自2007年起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參 1]。據第二次土地調查數據,全區共有耕地442,967.35公頃(664.45萬畝)。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公佈全區土地面積為120,218,947.91公頃(180,328.42萬畝)[參 2]

列表[編輯]

西藏自治區各地市面積列表
行政區 面積
平方公里
佔全區比重
(%)
位次
西藏自治區[註 1] 1,202,189.48 佔全國12.523% 全國第2位
拉薩市 29,634.01 2.47 7
日喀則市 179,902.60 14.96 3
昌都市 109,816.98 9.13 5
林芝市 114,215.10 9.50 4
山南市 79,253.53 6.59 6
那曲市 352,192.31 29.30 1
阿里地區 337,174.95 28.05 2

註釋[編輯]

  1. ^ 包含未實際管轄的藏南地區

來源[編輯]

  1. ^ 《关于西藏自治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的公报》. 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西藏自治區統計局、西藏自治區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7). 
  2. ^ 西藏自治区土地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 [2019-11-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