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一清 (18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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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清(1894年—1971年),別號貽孫湖南省常寧縣板橋鎮人。中國近代法學家、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陳一清畢業於湖南私立達材法政專門學校。民國11年(1922年),當選為湖南省議員。民國12年(1923年),加入中國青年黨,嗣後出任中國青年黨中央常務委員兼外務部長等職務。民國27年(1938年),復任湖南省參議員。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制憲後又任行憲前立法院第四屆立法委員。行憲時,曾被蔣介石提名為首屆大法官。民國36年(1947年),陳一清在南京、上海發佈啟事,籌建常寧縣銀行,開業後被選為董事長。[1]

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前夕,陳一清轉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贊助和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陳一清在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任職,並且兼任全國政協委員。1957年,陳一清被打成「右派」。1966年,入北京市第二福利院休養。1971年,陳一清病逝。[1]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