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達 (崇禎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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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達(?—1661年),非聞,號魯齋陝西省西安府長安縣武功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明朝天啓四年(1624年)甲子科舉人,崇禎四年(1631年)登進士[1],八年補任山東曹縣知縣,十一年調寧晉縣,十二年丁憂。後起升監察御史,巡按陝西。十六年兵部侍郎余應桂總督陝西三邊,霍達任監軍御史。十七年三月,宣府陷落,霍達走回京師。南明時任蘇松巡撫、右僉都御史[2]

後,順治四年五月,補授山東監察御史,五年三月奉命巡按福建順治八年,任浙江嘉湖道僉事。順治十年五月,升任太僕寺少卿;次年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譯館、大理寺少卿,十二年二月累升至大理寺卿[3]、殿試漢讀卷官、兵部督捕右侍郎,六月奉命前往視察黃河大王廟決口,十三年以事被革職,戴罪辦事,不久恢復原職。順治十五年十月考滿,加兵部尚書,蔭一子入監讀書。次年加授太子太保。十六年九月充殿試讀卷官。順治十七年二月,調任工部尚書、兼管左都御史[3]

參考[編輯]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進士三代履歷》:霍達,魯齋,易四房,丙午十二月初四日生。長安籍武功人,甲子鄉十五,會一百十五,三甲六十八名。工部政,授〇〇知縣,壬申丁憂。乙亥補曹縣,戊寅調寧晉縣,己卯丁憂。曾祖伸侄。祖道。父政。
  2. ^ 《清實錄順治朝實錄》:順治二年十二月,浙江總督張存仁疏報、故明左春坊左中允陳之遴、蘇松巡撫右僉都御史霍達投誠。令赴京朝見。
  3. ^ 3.0 3.1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史館傳稿 ,70100596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