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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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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火青(1901年6月20日—1999年11月9日),湖北棗陽縣新市楊莊村人。曾用名黃賢佑黃民孚黃火清。1954年,當選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1978年至1983年間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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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南讀書時,曾參加五四運動。1923年湖北襄陽第10中學學習。1926年1月入團,3月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任中共棗陽縣錢崗鎮黨支部書記(教書為掩護)。1927年3月武漢工人運動講習所,中央軍事政治學校學習。不久入中央獨立師補充第2營當兵。6月赴蘇聯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國特別軍事政治班,莫斯科高級射擊學校和第1步兵學校學習。1930年4月回國,到江蘇南通,任紅14軍1團政委兼參謀長。負傷後回上海,任法南區委委員,區工人糾察隊特派員,江南省委軍委兵運書記。1931年任中央巡視員。11月到瑞金,任中國工農紅軍學校總支書記,國家保衛局特派員。12月任紅5軍團14軍政委兼政治部主任。1932年5月任紅軍學校政治營政委。10月任紅軍第1步兵學校政委。1933年秋任潘漢年秘書,福州談判。1934年春任紅1方面軍9軍團政治部主任。

1934年10月參加長征。1935年夏被撤職,在爐霍縣時出任紅4方面軍黨校總支委員(總支書記康克清)、校務主任(即總務處長),實際上當政治教員,負責講黨的建設和中國革命運動史。二、四方面軍會師共同北上後,調任紅4方面軍政治部軍人工作部部長,作敵軍工作,實際上草地基本沒有什麼國軍。四方面軍政治部主任是周純全、組織部長王新亭、宣傳部長劉瑞龍、地方工作部長吳永康、宣傳科長劉學孔、文工團團長徐以新,等等。過草地時實際上是王新亭帶隊,周純全不和四方面軍政治部一道。

紅西路軍失敗後,1937年5月抵新疆迪化(今烏魯木齊)。1938年春任新疆民眾反帝聯合會秘書長。1939年5月任阿克蘇專區行政長。1940年10月回延安,任軍政學院副院長,中央黨校1部主任,秘書長。第二次國共內戰時期,任冀察熱遼中央分局副書記兼組織部部長,冀察熱遼軍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熱河省委書記,軍區政委。1949年1月任天津市委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市總工會主席。

1953年4月任天津市委書記。1955年1月兼市長。3月兼市政協主席。1956年7月任市委第一書記,市長,市政協主席,警備區政委。1958年6月任遼寧省委第一書記。6月兼省政協主席。9月兼省軍區第1政委。1960年9月兼東北局書記處書記。「文革」受殘酷迫害。1975年9月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3月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中央政法小組副組長,中央政法委委員。1980年特任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特別檢察廳廳長。1982年至1992年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委。

中共七大代表、第八屆候補中央委員、第十一屆中央委員,中共十二大、十三大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十三大代表,十四大、十五大特邀代表。

1999年11月9日20時04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8歲。

其子黃毅誠曾經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部部長。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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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1955年 [2015-01-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機關職務
前任:
張鼎丞
至1975年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78年3月—1983年6月
繼任:
楊易辰
中國人民解放軍職務
前任:
黃歐東
中國人民解放軍遼寧省軍區政治委員
1959年9月—1967年1月
繼任:
楊棄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吳德
天津市人民政府市長
天津市人民委員會市長
1955年1月-1958年7月
繼任:
李耕濤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黃歐東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第一書記
1958年6月-1971年1月
繼任:
陳錫聯
前任:
黃敬
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委員會第一書記
1953年4月—1958年6月
繼任:
萬曉塘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會徽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
新頭銜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天津市委員會主席
1955年3月—1958年6月
繼任:
萬曉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