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常任秘書長 (英國)
外觀
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Permanent secretary (UK)」(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2024年7月24日翻譯自英語版。 |
有關Permanent Secretary一詞的對應職稱的問題
[編輯]最近看到常務秘書這個條目,這個條目對應的英文維基百科條目是en:Permanent secretary,而一個很類似的條目是常務次官,這個條目對應的英文維基百科條目是en:Permanent secretary (UK)。產生問題的地方在於「常任秘書長」這個重新導向的導向目標是後者,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常任秘書長在前者的對應英文維基百科條目中作為例子出現,至於後者的對應英文維基百科條目基本上完全只敘述英國的情況,似乎是英國專有的職稱。我感覺這兩個條目都需要重寫,以處理「常任秘書長」的情況,但實在是想不到甚麽好辦法來重寫,所以在這裏請求大家的意見了。Sanmo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0: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