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思想史
外觀
思想史屬於維基百科歷史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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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史可讀
[編輯]本條目標題是「觀念史」,卻無史可讀。
在學科名後面加上一個「~史」字作條目標題,而內文則只有寥寥數語,是一種快速創建大量短小條目的有效方法,適用於任何學科、技能或專業界別。而且,「~史」這種形式的標題,格局極其宏大(想想看,一個大專業界別,在全世界古往今來的狀況)。相對而言,目前這類條目,規模大多數非常不足,遠遠及不上。而本條目正正屬於這一類。
Mai1964221就曾於2003年創建了大量短小且內容貧乏的「~史」條目:
當中,除了科學史、醫學史、心理學史、文化史、藝術史和美術史有較明顯的擴充外,大多數條目大都改善不足(比如說經濟史,過半內容是在談經濟學不是在談經濟史),有很多甚至完全沒改善過。
為甚麼這類條目能在維基保留了五年之多?那是因為這些條目的標題看起來很響噹噹,能使大家不那麼傾向將之提刪,怕被人覺得自己沒見識。
即使條目被提刪,很多「有識之士」都會認為這是「重要概念」,「有很大擴充空間」而獲得保留。
不幸的是,「~史」這種快速創建短小條目的方法,還大不乏仿傚者:
- 關係史(Ab ab 99於2005年創建,已刪)
- 哲學史(Formulax於2003年創建,已刪)
- 技術史
- 兩岸關係史(老天爺幫幫忙於2009年創建,已刪)
- 法律史(Wwbread於2009年創建,已刪)
- 傳播史
- 法制史(Yatai於2006年創建)
- 軍事史(偉聊於2007年創建)
- 數學史(202.102.138.22於2003年創建)
- 建築史
- 設計史(Johner於2005年創建)
- 中國古劍史(孟子行於2007年創建)
- 廣告史(202.196.107.54於2004年創建)
這麼一來,「category:各種主題的歷史」這類目幾乎成為劣質條目的代名詞。
希望大家關注這種奇特的現象,中止這種不健康的的模式繼續運作下去。--210.6.97.212 2009年10月4日 (日) 13:02 (UTC)
存廢覆核討論存檔
[編輯]- 觀念史
- 狀態: 結
- 連入頁面 · 刪除記錄、查看及恢復
- 覆核理由:本條目刪除討論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09/10/04#觀念史。首先,該條目提刪時未通知創建者,也就是鄙人,我當時並不知曉有此提刪,沒能參與討論,直至很久很久以後才發現這個條目居然以「主題關注度不足」為由刪掉了。根據Wikipedia:關注度的規定,「我們更應該考慮該主題真否真的很可能擁有關注度。謹記每一篇維基百科條目都沒有最終版本,條目的關注度應該由現時存在的來源決定,而不是由當前在條目中展示的來源決定」。觀念史對應的是en:History of ideas,有多達20個維基百科語言版本,其關注度不言自明,以「主題關注度不足」為由提刪實屬不當。該條目提刪討論參與者只有兩人,其中只有Withclear一人要求刪除,其理由是「內容貧乏」,但如只是內容貧乏,只要不是小小作品,並不能成為刪除理由。而觀念史條目長度應該足夠超過小小作品,如內容不足,或缺少參考來源,應掛Template:Expand和Template:Unreferenced,而不應逕行刪除。提刪討論中還有一位IP用戶210.6.97.212,其未表明立場,只是說「意見:詳見Talk:觀念史。因Talk:觀念史已遭刪除,無從知曉他的意見是什麼。因此,觀念史條目的刪除違反程序(未通知創建人)、提刪理由不成立(不構成「關注度不足」)、討論者理由不成立(「內容貧乏」不足以成為刪除理由),特申請覆核。如恢復條目,我定會將其擴充至與en:History of ideas長度相當。—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4:49 (UTC)
- 內容確實匱乏,建議直接擴展。--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4:57 (UTC)
- @Wong128hk:我只知道如果內容貧乏到小小作品的程度,可以刪除,但如果長於小小作品,僅僅「內容貧乏」就可以刪除嗎?「內容貧乏」標準何其模糊?是不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都可以算「內容貧乏」?請問您能否給出維基政策依據,規定應該刪除長度超過小小作品但「內容貧乏」的條目?觀念史只是小作品,而非內容貧乏到應該刪除。Wikipedia:刪除守則#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中明確寫明,對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應當「擴充內容」,不應刪除。況且,該提刪討論根本未通知創建人,嚴重違反程序,就此一條,就當重新交付提刪討論。 --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4 (UTC)
- 尊重用戶的聲明算不算禮儀的一部分?(笑)--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4日 (日) 05:19 (UTC)
- 閣下是把本人用戶頁2009年12月16日以來所有留言者(包括閣下本人)都當作不符合禮儀的人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27 (UTC)
- 真命題的否命題不一定為真。--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4日 (日) 05:40 (UTC)
- 既然留言和不留言都符合禮儀,為何要偏偏選擇其中一個違反提刪程序的選項?--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04 (UTC)
- 真命題的否命題不一定為真。--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4日 (日) 05:40 (UTC)
- 閣下是把本人用戶頁2009年12月16日以來所有留言者(包括閣下本人)都當作不符合禮儀的人了?--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27 (UTC)
- 尊重用戶的聲明算不算禮儀的一部分?(笑)--Jimmy Xu 論 2014年9月14日 (日) 05:19 (UTC)
- @Wong128hk:我只知道如果內容貧乏到小小作品的程度,可以刪除,但如果長於小小作品,僅僅「內容貧乏」就可以刪除嗎?「內容貧乏」標準何其模糊?是不是小作品(不是小小作品)都可以算「內容貧乏」?請問您能否給出維基政策依據,規定應該刪除長度超過小小作品但「內容貧乏」的條目?觀念史只是小作品,而非內容貧乏到應該刪除。Wikipedia:刪除守則#或許不需要提交刪除的條目問題中明確寫明,對小作品(但有發展潛力),應當「擴充內容」,不應刪除。況且,該提刪討論根本未通知創建人,嚴重違反程序,就此一條,就當重新交付提刪討論。 --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5:04 (UTC)
- 內容為詞匯定義,有違《收錄準則.非詞典》,而字數則僅僅高於小小作品標準,內容空泛,言而無物。發還而未見結果會變,無謂矣,亦有違《維基百科釋義.莫官僚》。--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5:39 (UTC)
- @Wong128hk: 首先,如該條只有詞典釋義,則應將內容移到維基詞典,而非刪除。其次,我說了,發還我一定會立刻大規模改進,說到做到,而若不發還,實在令鄙人心寒,也無意重建條目。而且,我強調的是本提刪未通知創建人,違反提刪程序,即使觀念史真的「內容空泛,言而無物」,但如果當時通知,我當然有機會將條目改進,但卻因我無法參與討論,導致條目沒有改進就被刪除了,這種違反提刪程序的刪除應該被撤銷。en:Wikipedia:Deletion review列舉了「提刪討論中有實質性程序錯誤」(if there was a substantive procedural error(s) in the deletion discussion...)應予覆核。因此觀念史應當在通知創建人的情況下重新交付提刪討論,如果新提刪討論期間仍然未獲改善,閣下自然可以再次將其刪除,那時自然沒人會再說三道四。--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06:04 (UTC)
- 閣下提案至此,本人處理並核證,難道此非「覆核」?或許本人愚魯,未知英文維基百科存廢覆核有規定就此必須發還再議。君既承諾改善條目,大幅擴展該文,如是又何須再經存廢議呢,誠費時失事。現請閣下重撰,然後本人則必會復還其史。而如閣下需要原碼,斯列於下,以助重撰。
- 「觀念史是對人類觀念隨着時間的演變而表現、保持和變遷的歷史,通常被認為是思想史的姐妹學科。研究觀念史,通常要研究哲學史和文學史。」
- 而若然君以為應當匯入維基詞典,本人亦願效勞。--J.Wong 2014年9月14日 (日) 08:27 (UTC)
- @Wong128hk:我已「重撰」,請您履行諾言「復還其史」,恢復觀念史的歷史版本以及Talk:觀念史(以便知道210.6.97.212究竟說了什麼),謝謝。--Pengyanan(留言) 2014年9月14日 (日) 10:17 (UTC)
- 既還。--J.Wong 2014年9月15日 (一) 00:4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