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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東方神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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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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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花名那裏,首先,我個人覺得偏BL的東西不應該放進去,那畢竟只是某些人的喜好,大部分的人(至少我遇到的大部分人)對這種事情都還是有點排斥的。第二,放太多奇怪的名稱不太好,而且有些感覺很難聽。另外「花名」這個詞也怪怪的,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標準。來討論一下吧
--Sunny0123456 (留言) 2008年3月10日 (一) 15:13 (UTC)[回覆]

東方神起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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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大家幫忙編輯一下吧。力求客觀。Billyliang@天天砍書記 2008年11月30日 (日) 15:09 (UTC)[回覆]

因匿名用戶多次破壞,故simi-protected。—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08年12月2日 (二) 04:31 (UTC)[回覆]

恐怕很難吧,因為論壇留言不能作為依據,而這種事情除了論壇外還能有討論的地方嗎? 所以在有一個具有說服力的論證以前,還是力求有證可尋吧。Rayax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12:17 (UTC)[回覆]

我認為這件事目前還沒有決定性的證據確定這件打人事件, 所以不能妄下斷語. 我覺得應該先把不明言論刪除, 而且這已經有點毀謗當事人的嫌疑了. 況且該言論並沒有標明出處, 可能是有人想要抹黑. Jamie1234 (留言)Jamie


關於這個事件,很多經過未經證實,都是聽信片面之詞,大家都各說各話,沒有證實的報導,對神起的傷害很大,根本就是惡意毀謗。請各位站在公正的角度看待這件事,不要聽信沒有經過證實的言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華羽 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2日 (二) 20:36加入。

這件事並沒有足夠的證據,不能說誰對誰錯,而且這篇文章明顯有誇大事實的嫌疑。—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愛育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2日 (二) 20:54加入。


這件事雖然還沒有如何定論,但是在那一頁上的言論,有很明顯的瑕疵,因為東方神起所屬的公司根本就沒有作出任何的回應,何來的"該組合的解釋",那篇言論明顯的有其不公正性,因當刪除掉,如果仔細想想,就自然會推敲出真正的事實,有其太多不合理的地方,而且版本還不只一種,沒有任何的證據來證實這件事,就說是沈昌珉的錯,不正失其公正性嗎?—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22.121.242.167 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2日 (二) 23:00加入。


我同意上述意見!!這種未經證實的報導已經失去它的客觀性,且文章內容過於誇大事實。對於此,很明顯的是有人蓄意的抹黑神起。且其中仍存在着許多疑點,就以下幾點推論 1."該組合的解釋是「男洗手間壞了」,我們姑且認為這是韓國的習俗吧,男用洗手間壞了便可以自然的進出女用洗手間"→據所知,SM公司目前並未對中國媒體與此事件做出任何回應,這些證詞從何而來?況且,此句話中還用到"姑且"2個字,就可證明,這篇文章的可信度也是有待質疑的,他如何證明真有此事?他如何知道這是韓國習俗? 2."當時有兩名中國籍東方神起粉絲專程趕往南韓觀看東方神起表演,其中一位據稱還是孕婦。"→這句話明顯就有矛盾!按常理推論,一位孕婦會在自己懷有身孕的時候還帶着腹中胎兒千里迢迢跑到韓國追星嗎?還跟韓國仙后一起人擠人,由此可知,這位婦人的身份是須遭到質疑的。 3."當表演空場,兩位女粉絲中途前往洗手間時,卻赫然發現沈昌珉大搖大擺的尾隨而至女洗手間內。"→如果他們是去觀看表演,仔細想想,有哪一場主辦單位會把明星使用的廁所與歌迷使用的廁所劃在同一區?這不合理吧?且他說"沈昌珉大搖大擺的尾隨而至女洗手間內"那問題又來了,如果是"尾隨"豈不是跟"男用洗手間壞了所以使用女用洗手間"這句話相矛盾嗎?前提都已經說了是"廁所壞了"那又哪來的"尾隨"? 4.他說昌珉"凶暴的將據稱是孕婦的中國籍婦女打倒於洗手間"→如果是這樣,那那位懷有身孕的婦人應該受傷不輕吧,可是他隔天出現在機場攻擊昌珉時卻感覺沒事,且丟包包跟辱罵昌珉的聲音還大的嚇人(一切都有影片佐證),請問,這符合一個受到重傷的人的行為嗎?且若是他真的被毆打,照理說,依他被"凶暴的打倒在洗手間"這點,他應該在當時會由他的友人陪同至醫院就醫,如此一來就可以申請驗傷單,就算在韓國沒有及時就醫,他受傷如此之嚴重,回到中國後也會立即就醫吧,既然如此,就醫證明在哪? 5.最後,"事後雖經場地工作人員調解,沈昌珉卻態度冷漠,無視抗議,拒不認錯。"→由此可知,當時有在場著,就是場地工作人員,既然有證詞,那這個工作人員在哪?若不想露面,依然可以請他錄音存證,但是,他卻提不出具體的証實,一切都只是"那位婦人說"。 總結,由以上5點推論此篇文章是有嚴重性的真實問題!未經證實就枉下定論,企圖誤導閱讀者!!!—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6.97.175 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2日 (二) 23:34加入。


這種謠言怎麼可以亂發!?你有看到昌珉打那個女人了!?你又知道那個女人是孕婦?那要真的是孕婦的話,怎麼不會先流產送醫還有機會去機場大鬧還動粗打人!?你的那一番發言,根本不合理性一堆,我想應該不需要我贅述,上面的人都幫我講了,你那最後一句話,男人毆打女人有傷大雅,請問你,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我不是鼓勵男人打女人,只是你這樣說,根本不合理,況且你們是在不知道正確情況下亂說的,這怎麼可能合理?希望管理的人抑止一下這種抹黑的言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vxq1266184 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3日 (三) 10:00加入。


很多人會用該百科,是因為覺得它是很實用、全面性的百科,但是現在居然出現這種未經求證的文章,而且該文章已經嚴重毀謗到當事者,一切都是聽"那位婦人"說,那請問當事者沈昌珉先生呢?而且,該經紀公司並未做出相關回應,又何來的"該組合說"呢?這種國際性的百科,居然出現這種未經求證的文章,以後該百科的公正性,恐怕就需要持保留態度了吧,未來,在經紀公司做出回應前,該百科應撤下這種未經求證的文章,別讓不知情的人對該組合有不正確的認識,甚至是壞印象。—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 140.127.186.156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3日 (三) 10:48加入。

您好,維基百科是一部開放的人人可編輯的自由的百科全書。它的中立性要靠每一位參與者去維護,有編者加入了閣下覺得不妥的內容,閣下可以提出意見,取得多數維基人的共識後便可以修改。關於爭議的內容,已標註來源請求,無法查證的內容才會被移除,有端倪、可以證實的內容則需要保證其中立性。--KEGNS 2008年12月3日 (三) 02:55 (UTC)[回覆]

這種未經證實又誇張的東西可以這樣亂放嗎?!!原本以為維基百科提供的知識是很有公信力的,但連這種誇張到不行的消息都刊登,真的讓我對危機百科的相信力大大打折,更何況這種消息對當事人是很大的傷害耶!依法律來說的話已經算是毀謗了吧?!!真的是太誇張了!!而且在演唱會時,昌民怎麼可能跟觀眾用一樣地方的廁所,他們一定是在後台準備阿!忙都忙死了,哪有時間去無緣無故做這種無聊的事!拜託亂放這種可笑消息的人,你是不是想太多啦?!!還有維基百科,這種不實消息應該要把他刪掉阿,不是只在那邊說什麼"這消息有爭議性"而已好嗎?!!這是毀謗阿!!如果他們公司告下來,是你們維基百科被告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210.60.64.64對話貢獻)於2008年12月3日 (三) 11:32加入。

謝謝管理者的移除,條例我們都知道,只是有時候太憤慨了,謝謝管理者即時處理問題,由衷的感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Tvxq1266184對話貢獻)加入。


您好,多謝您提出意見。請參考維基百科免責聲明

如果維基百科內或連結到外部網站的信息不準確或涉及誹謗,作者、參與者、贊助者、管理員或其他任何與維基百科有關的人都不會對此負責。

--KEGNS 2008年12月3日 (三) 03:45 (UTC)[回覆]

在下以為,首先從編輯條目的角度來講,本條目應該受Wikipedia:生者傳記的約束,被掛上{{fact}}的部分中,負面評價可以考慮移除,但是事件本身還需再討論。—Ben.MQ留言-郵件 2008年12月3日 (三) 03:49 (UTC)[回覆]

無法查證的負面來源已移除,歡迎改善本條目。--KEGNS 2008年12月3日 (三) 04:04 (UTC)[回覆]

謝謝維基,能做出正確的判斷。事情的原委誰對誰錯,想必大家都心知肚明,而且新聞也有重新報導最正確的版本,但就是不知道中國大陸是否有更正而已,不知道是不是有包庇中國人的嫌疑,而去抹滅一個無辜的外國人。會放上不實消息的網友,想必是不喜歡東方神起,或是不喜歡韓國人的人吧。但請那人自重,人在做天在看,報應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這不是中國人的經典名句嗎??--御門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7:53 (UTC)[回覆]

不管東方神起有沒有打人,被打的是不是孕婦,但這件事已經事實成為了一件至少在中國範圍內影響很大的事情,維基百科還是應該以中立的態度將東方神起事件的整個前因後果闡述出來,可以再說明時表示有東方神起是否打人這件事並沒有定論,但是應該把之後發生的諸如仙后代表中國人道歉事件,百度網民集體暴吧事件,以及人肉搜索桂雪玉事件等等寫出來,而不是一刪了之 2008年12月11日 (四) 09:47 (UTC)老鼠不逮貓 (留言)

相信各位參與本條目編輯的維基人都不希望對本事件一刪了之。但由於目前本事件各方爭議不斷,出於Wikipedia:生者傳記的約束,沒有可靠來源的負面內容必須移除。若閣下可以為此次事件找到可靠來源,或是有任何修改建議,非常歡迎您前往編輯(若您還不是自動確認用戶,可以在本頁提出修改辦法)。至於本事件引起的「聖戰」等,在下以為其知名度不夠(似乎只在小群體內引起有限的轟動)。而且個人以為這些後續事件與本條目關係很小。以上兩點為個人看法。希望可以繼續討論。—Ben.MQ留言-郵件 2008年12月11日 (四) 11:46 (UTC)[回覆]
應寫入其事件,儘管事件真相及存在與否都要論證,但是該事件已客觀在中國大陸造成廣泛影響,個人建議寫明前後情況,如對事件起因進行懷疑性描述,畢竟個人傳記記述的不僅僅是真正做的事,也可以包含牽涉其中的,如某次指控等。至於說知名度不夠,除非所謂的知名度要達到美國選總統,或者隕石撞地球,否則本身一個娛樂性質的團體,所有粉絲都算小群體?而且影響擴展到非粉絲的群體中了,一些論壇回復(非點擊)過千過萬都存在,百度的東方神起吧甚至因此被擠爆,如此還在睜眼說知名不足,那是不夠坦然了。我個人認為不能確認事件客觀起因,但是要寫明其後果,也是對該組合的一個澄清。

ps:個人目前偏向於神起無罪論,因為主流媒體未跟進-孫學 (留言)

在下對此事事件的後續情況並不是非常清楚,因此才會認為「知名度不足」,所以也未妄加編輯。題外問一句,目前事件是否已經平息?—Ben.MQ留言-郵件 2008年12月12日 (五) 06:34 (UTC)[回覆]
個人感覺事態處於回落狀態了,畢竟該表態的也表態差不多了,該罵的也差不多罵了,該護的也都出來,觀望的也沒看到主流媒體跟進查明真相(當然不排除利益或者取證困難怕引官司)。 約有560,000項符合東方神起 孕婦的查詢結果(谷歌.cn);約有696,000項符合東方神起 孕婦的查詢結果(谷歌.com.tw);約有695,000項符合東方神起 孕婦的查詢結果(谷歌.com.hk),對發生才個把月(11月的事件),有如此的記錄還是很可觀的-孫學 (留言)


老實說,維基百科是提供人說事實的地方,沒錯吧/ 東方神起打人有證據嗎?如果沒有寫上去就是誹謗,維基百科希望被控告嗎?

如果多人說就是事實,那麼人人就太陽可能是西邊升起..然後我們又要去相信?又要放在維基裏??

這個世界講的是證據..說了幾個月..神起"被打"的視頻就有,卻沒有有他們"打人"的視頻,只是一群無聊人的抹黑..

我希望管理員能抱着一個公正的態度,如果有十足證據,如有清晰的視頻及證人等..才可以POST, 如果只憑網絡上一群人說一些了無根據所謂的事實..那維基百科..只會失信於眾人..[ (留言) 2009年2月22日 (五) 21:54 (UTC)[回覆]

請參閱WP:VWP:RS,沒有可靠來源的文章是不能收錄於維基百科,這樣應該可解答您的疑慮。-Advisory 2009年2月22日 (日) 13:58 (UTC)[回覆]

看來維基百科早已經被一群瘋狂的粉絲團所利用,對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徹底失望。125.77.170.218 (留言) 2010年2月14日 (日) 04:27 (UTC)[回覆]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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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4年年末各大頒獎典禮獲獎部分 :
  • 2004年12月03日 獲第21回 Korea Best Dresser 天鵝獎(歌手部份)
  • 2004年12月04日 獲2004 M.net KM Music Video Festival 新人組合,最佳音樂錄影帶獎
  • 2004年12月09日 獲2004 國外記者宣傳獎 (駐首爾國外記者俱樂部)
  • 2004年12月10日 (Sports Seoul) 獲2004 第15回首爾歌謠大獎 最佳新人獎,最佳人氣獎
  • 2004年12月29日 獲2004 SBS-TV 歌謠大典,最佳人氣獎
  • 2004年12月30日 獲2004 KBS-TV 歌謠大獎,今年最佳人氣歌手獎
  • 2004年12月31日 獲2004 MBC-TV 10大歌手歌謠祭,10大歌手獎
  • 2005年年末各大頒獎典禮獲獎部分 :
  • 2005年11月27日 獲2005 M.net KM Music Video Festival的 M.net plus Mobile人氣獎、最佳人氣音樂錄影帶獎
  • 2005年12月29日 獲2005 SBS歌謠大戰 最佳人氣獎、本獎 2005年12月30日 獲2005 KBS歌謠大獎 今年歌手獎
  • 2006年年末各大頒獎典禮獲獎部分 :
  • 2006年11月25日 獲2006 M.net KM Music Video Festival--網絡人氣獎、最佳組合獎、手機人氣獎、最高Artist獎
  • 2006年12月01日 獲2006 第16屆MTV首爾歌謠頒獎禮--本賞、大賞
  • 2006年12月14日 獲2006 Golden Disc Awards金唱片頒獎禮--本獎、大獎
  • 2006年12月29日 獲2006 SBS歌謠大賞--本賞、大賞
  • 2007年5月26日 在日本崎玉的VMAJ2007上,被選中作為了韓國的代表歌手,得到了「Best Buzz Asia from KOREA」獎
  • 2007年11月27日 日本2007 Best Hit歌謠節 流行歌曲單元2007年最受歡迎歌手、與日本當紅歌手和組合幸田來未、中島美嘉和W-inds等一同榮獲了Gold Artist獎。

還有第一次在日本Oricon榜第1位

  • 2007年8月1日:Summer Dream發行首日獲得Oricon榜第1位
  • 2008年1月22日 :Purple Line發行首周獲得Oricon榜第1位
  • 2008年4月29日 :Beautiful You/千年戀歌發行再一次首周獲得Oricon榜第1位(平了Oricon榜單24年的紀錄)
  • 2008年7月16日 :為什麼會喜歡上你發行並在第一天就取得Oricon榜第一周(真正打破了日本公信榜24年5個月的記錄)
  • 2008年9月26日:發佈第四張韓文專輯MIROTIC,僅預訂銷量就是去年韓國銷量總冠軍的1.7倍。
  • 2008年10月4日 獲得2008年亞洲音樂節「亞洲最佳歌手獎」
  • 2008年10月21日 : 咒文MIROTIC發行首周再次獲得Oricon榜第一位(初動7.1w)(四連冠達成.刷新了自己的記錄.成為08年O榜周冠最多的歌手)(ps.在沒有任何宣傳下取得)
  • 2008年11月12日 : 第十五屆 『韓國演藝藝術賞』最佳男子舞蹈歌手獎
  • 2008年11月15日 : 2008MKMF 手機人氣賞, Auction Fashion賞,Auction網民票選人氣賞,海外人氣賞,年度專輯賞
  • 入圍日本紅白歌會,與日本著名歌手同時登台,參與12.31日的日本紅白歌會
  • 2009年,被亞洲官方網站譽為「亞洲最有價值及代表性的歌手」
  • 2009年2月12日 第十八屆 highone 首爾歌謠頒獎禮 本賞、Mobile人氣賞
  • 2009年01月21日:25th Single - Bolero

(首周獲得Oricon榜第1名 (五連冠))

  • 日本2009年03月11日:26th Single - Survivor

(雖然得ORICON第二,卻破了一周十萬的記錄)

  • 日本2009年03月25日:東方神起的第四張日文正式專輯《The Secret Code》在發行的當天

就登上了公信榜日銷量排行榜的第二名 (一周破20萬的記錄,又一次打破記錄)

  • 日本2009年04月.22日:東方神起日文第27張Share The World / ウィーアー!

(發行首週ORICON公信榜第一,這已是東方神起第六次登上公信榜周榜第一的位 置,並刷新了東方神起自己保持的外國藝人獲公信榜周冠軍次數最多的記錄)

  • 日本2009年07月01日:28th Single - Stand by U

(雖獲得ORICON第二,卻突破了一周20萬銷售量的記錄)

  • 日本2009年10月12日:《COLORS~Melody and Harmony~/Shelter》

(首周獲得Oricon榜第1名)  

  • 日本2009年10月12日:DVD《4th LIVE TOUR 2009~The Secret Code~ FINAL IN TOKYO DOME》(周榜綜合DVD排行榜上取得第一名)

 (破了國外歌手記錄,首周突破15萬的記錄),(東方神起第一次獲得DVD ORICON周榜冠軍),(破了海外歌手DVD 和單曲同時獲得第一的記錄,也是神起得第一次)

  • 日本2009年11月21日「2009 Mnet MAMA亞洲音樂盛典」上獲得「亞洲最佳明星」的獎項。

  總專輯銷售量已突破500萬

  • 日本2009年12月30日 日本唱片大獎頒獎 Stand by U最佳作品獎
  • 日本2010年05月31日 日本MTV音樂獎 最佳團體音樂錄影帶獎

Tohoshinee (留言) 2010年5月9日 (日) 04:32 (UTC)2010.0509.Tohoshinee[回覆]

新增應援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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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東方神起頁面中,這個段落 「他們的歌迷統稱「仙后」(Cassiopeia)。歌迷遍佈亞洲的中國大陸、香港、台灣、南韓、日本、泰國、馬來西亞。因為東方神起近2年主力於日本市場,所以日本的歌迷希望有一個更特別的名稱,經SM Entertainment批准後,所有他們日本的歌迷統稱為「BIGEAST」,而其他地方歌迷則是CASSIOPEIA。」 之後加上一個應援色, 即改為:「他們的歌迷統稱「仙后」(Cassiopeia)。歌迷遍佈亞洲的中國大陸、香港、台灣、南韓、日本、泰國、馬來西亞。因為東方神起近2年主力於日本市場,所以日本的歌迷希望有一個更特別的名稱,經SM Entertainment批准後,所有他們日本的歌迷統稱為「BIGEAST」,而其他地方歌迷則是CASSIOPEIA,應援色為珍珠紅。」 讓新的Cassiopeia更能了解關於東方神起,謝謝。

關於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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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人分開這麼久了還把他們湊在一塊有點怪吧,最近新專輯也沒更新還不準一般用戶編輯,這算什麼? 噴出牛奶 (留言) 2011年1月27日 (四) 21:50 (UTC)[回覆]

關於東方神起成員被修改成只有二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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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東方神起成員被修改成只有二人的情況....

由於SM E.官方說法表示"東方神起二代的成員為瑜鹵允浩與最強昌珉", 而目前這個"東方神起"項下的說明 作品,全部都是五人時期的作品與成績, 如果成員改成二個人,那是不是作品就改成以二人時期的作品為主並且應該再展開一個"東方神起二代" 再展開一個JYJ項, 要區隔就區隔徹底吧!!!


我認為目前的確是只有兩個人,硬是寫五人只會造成新歌迷的混亂。個人資料修改成現任成員離團成員是比較恰當的。 Midnight.g留言2012年10月18日 (四) 09:17 (UTC)[回覆]

「毆打孕婦」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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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以訛傳訛版」不同的報道:

--Mewaqua 2011年4月10日 (日) 07:48 (UTC)[回覆]

已申請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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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編輯該條目的編輯者已引發編輯戰和回退戰(修訂歷史),鑑於此情況,余已申請保護該頁面(請見維基百科:請求保護頁面),希望大家能討論好共識再進行修改,沒必要慪氣。--Noah~~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6:18 (UTC)[回覆]

支持全保護 Aoke1989 (留言) 2011年4月17日 (日) 06:31 (UTC)[回覆]

「誹謗」常識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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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戶長期堅持在條目內加入「東方神起成員毆打孕婦」的不實指稱。毆打是刑事罪行,如無足夠憑據例如法院判決支持,該等指稱有可能構成誹謗。下面是一些與「誹謗」有關的文章連結,乃針對香港情況,未必可在美國完全適用。

--Mewaqua 2011年4月17日 (日) 14:49 (UTC)[回覆]

「四無」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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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提及的東方神起打人謠傳可說是「四無」:「事件」後無人報警,無人被捕,無人被起訴,無人被法院判定有罪。--Mewaqua 2011年5月18日 (三) 15:13 (UTC)

如何阻止他人加入誹謗性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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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到Wikipedia:請求保護頁面提出請求。

2. 在「請求保護」一節最上方加上:

===[[:東方神起]]===
* 請求全保護______ (多久),__________ (請求理由)。--~~~~

3. 提交。

--Mewaqua 2011年6月26日 (日) 13:5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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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東方神起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6日 (四) 16:55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