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討論:百人斬比賽

頁面內容不支援其他語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南京專題 (獲評未知重要度
本條目頁屬於南京專題範疇,該專題旨在改善中文維基百科南京市類內容。如果您有意參與,請瀏覽專題主頁、參與討論,並完成相應的開放性任務。
 未評級未評  根據專題品質評級標準,本條目頁尚未接受評級。
 未知  根據專題重要度評級標準,本條目尚未接受評級。

Untitled

[編輯]

條目名稱不精確,百人斬不是只有在南京大屠殺中出現。--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92.192.13.102討論)於2006年1月22日 (日) 05:24‎加入。

那麼修改為「南京百人斬大屠殺」怎麼樣? 陳少舉 11:39:30 2006年3月29日 (UTC)
南京的百人斬是最出(臭)名的,所以我認為不用改名。領導同志 23:19 2006年4月7日 (UTC)
南京的百人斬是最出()名的,原因是因為國共兩黨牠們開的霉體上面的政治宣傳真是又又長,目的是國共想要增加南京大屠殺在國際霉體上的曝光率。111.81.33.3 (留言) 2011年12月11日 (日) 11:39 (UTC)[回覆]

日語版文章

[編輯]

日語的似乎有相當多的內容,並有「肯定」和「否定」這個屠殺各幾點。可借用。領導同志 23:22 2006年4月7日 (UTC)

條目名

[編輯]

精確點應該用百人斬比賽或斬人比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59.115.203.56討論)於2006年8月11日 (五) 03:47加入。

抗議

[編輯]

(-)反對 抗議第一段使用「險勝」一詞,請修改。dbslikacheung 05:28 2006年8月13日 (UTC)

您可以自己修改。--Isnow 10:57 2006年8月13日 (UTC)

現在這個版本就可以了,不用改,倒是應該把日本方面的觀點加上來 明陽明 02:07 2006年9月5日 (UTC)

Trial is END

[編輯]

Sorry. I'm Japanese. cause I don't write Chinese well. Please translate it and write in.m(__)m

The Supreme Court of Japan is dismissal of final appeal on Dec 22 2006. Plaintiff lost case decision. --220.157.206.12 (留言) 2008年8月28日 (四) 05:57 (UTC)[回覆]

野田、向井是向記者吹噓了一個英勇殺敵的故事,被中國人歪曲。

[編輯]

東京日日新聞的四篇報道很清楚,只是野田毅向淺海一男講述了一個故事,淺海一男並未證實故事的真實性。而且故事講述的是野田毅、向井敏明臨陣殺敵,和屠殺平民毫無一點關係。向井敏明的長官也作證,11月30日向井在戰鬥中負傷,一直在醫院養傷,後面的戰鬥根本沒參加,當然也沒有12月12日紫金山腳下英勇殺敵的故事。田中軍吉的被捕是因為戰後田中擔任首相助理,沒收了一些朝鮮人的財產,被朝鮮棒子誣陷。朝鮮人朴在文的舉報信中,是一本叫「皇兵」的書,兩張照片,記錄了太平洋戰場日軍處決美軍轟炸機飛行員(日本認為美軍轟炸機飛行員屠殺日本平民,是戰犯,不是戰俘,捉到後全部處決)。皇兵的首頁是田中軍吉的軍刀照片,下面說明是:「悲願三百人斬之隊長愛刀助廣」悲願不過是一個宏偉而艱難的志願,田中軍吉不過是發下一個志願。總而言之,當時的中國法庭簡直噁心透頂,羅織罪名,肆意陷害,沒有任何一點公正性可言!—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94.6.9.64對話)於2013年1月17日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