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
外觀
- 澳門甚麼巴士是免費乘搭且非由巴士公司提供的?
- 「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 由作者自薦,主編者為Kalon [論·獻],屬於交通類。13cc8b5f9bc21b79ed2a6d86ca4364c832972d95
- (!)意見:或者我定的問題及內容都未夠好,歡迎各位提供意見以改善條目或直接改善條目。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23:32 (UTC)
- (-)反對:不只澳門有發財巴。甚至發財巴本身是起源於美國的唐人街。--Aller Montreal! (留言) 2010年8月14日 (六) 23:58 (UTC)
- (:)回應,沒錯,因此我已將條目重新定向,內容只講述澳門的發財巴。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意見美國紐約唐人街、法拉盛也有很多這樣的巴士,也被稱為「發財巴」。--蘋果派.留言
- (-)反對
- 有些引用內容不容易查證,最好有個連結。
- 「負面影響」和「爭議」里有交叉重複的內容,分類標準不大統一。--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2:14 (UTC)
- 其實有關無連結的參考來源都是《澳門日報》,但該報網頁上的存檔的確很少時間(不會多於一年內),但可以到澳門的圖書館到查證的。—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10 (UTC)
- 就是說單一來源,且想查證一定要親自跑澳門去…… --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26 (UTC)
- 但作者所提供的參考來源的《澳門日報》都確有的,但如閣下想查一查有關來源,本人在可以代勞的。—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4:02 (UTC)
- 就是說單一來源,且想查證一定要親自跑澳門去…… --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26 (UTC)
- (-)反對;其理據如下(我都是第一次找到這麼多問題):
- (:)回應-我在發出本推薦前,已講了歡迎意見,若然你這麼多的意見,你可以直接改善條目,我不是為求爭取個人榮譽,其他人參與編輯我歡迎之至!但請你恪守維基禮儀,不要出言攻擊其他用戶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條目命名是「發財巴」,但首段表示為「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俗稱發財巴」而導致條目命名不正確,因為俗稱不會作條目命名;除了發財巴這個俗稱外,也有俗稱發財車;另一方面,發財巴沒有一個正確的統稱名稱(見永利澳門的穿梭巴士、澳門威尼斯人的威尼斯人豪華專車)而可能不符合命名常規。—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是交通事務局表達的一個統稱,條目亦已補回有關參考來源。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無疑是澳門交通事務局對於「發財巴」的統一名稱,但這個可能會違反命名常規中的名從主人原則,因為這個統稱是澳門交通事務局在官方立場上的稱呼,但事實上這些發財巴不是屬於政府的,而是屬於有關酒店及娛樂場這些「主人」,如澳門威尼斯人稱為「威尼斯人豪華專車」是有正確名稱的。—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23:35 (UTC)
- (:)回應-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是交通事務局表達的一個統稱,條目亦已補回有關參考來源。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發財巴是屬於物流管理的其中一種,並不是完全如條目所言的「商業競爭的一種手段」及「招客方式」。—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請你提供「發財巴是屬於物流管理的其中一種」的確實來源,現在有點空口說白話的感覺。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這個不難在有關物流管理的書籍上找到(我在上個學期的物流管理堂上得知的,並非空口說白話)—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23:57 (UTC)
- (:)回應-請你提供「發財巴是屬於物流管理的其中一種」的確實來源,現在有點空口說白話的感覺。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部分澳門的酒店如澳門維景酒店、聖地牙哥古堡酒店、澳門最佳西方新新酒店等沒有設有娛樂場設施的酒店都有設有穿梭巴士,因不同酒店而有「穿梭巴士」、「酒店接駁巴士」、「酒店穿梭巴士」等不同稱法;而條目所指「酒店及娛樂場客運專車」把這些酒店的穿梭巴士都被歸類為「發財巴」而不正確;最後,部分後來設有娛樂場設施的酒店(如皇都酒店)也不是為因設有娛樂場設施而設有穿梭巴士外,澳門的二星級酒店更從未設有酒店巴士這個服務。—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已在條目內加以提及。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未見有改善之處。—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04 (UTC)
- (:)回應-已在條目內加以提及。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名字的由來〉該段表示「只要旅客登上發財巴,就等同進了賭場一樣」是不正確的描述:一來乘坐發財巴的人士不一定是遊客,任何人(包括澳門居民,特別是該公司及相關店鋪的員工)都可以乘搭(以本人為例,每當由香港到澳門時也會乘坐發財巴,然後步行至我的家門,期間沒有進入賭場酒店等相關設施);二來條目表示「有賭場舉行『百萬元抽獎』,各乘搭發財巴可獲發抽獎卷等作綽頭,利誘客人上車」是不正確的,因為有關抽獎卷及宣傳單張(如有)在乘坐由香港開往澳門的船隻上已由船公司的職員派發。—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我貼出的是有報章、官方信息作為參考的,而你所說可能的確存在,但只是你個人感覺,沒有確切的參考文獻,不符合維基編輯方針。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請查《澳門日報》,因為《澳門日報》曾對這個情況作出相關報道。—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35 (UTC)
- 2007年7月12日已有報道鄺姓中學女生的事件。—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8日 (三) 01:33 (UTC)
- (:)回應-我貼出的是有報章、官方信息作為參考的,而你所說可能的確存在,但只是你個人感覺,沒有確切的參考文獻,不符合維基編輯方針。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歷史沿革〉中表示「2002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決定開放澳門博彩業市場」,但確實年份是2001年(如無記錯該是2月28日)已經宣佈決定開放該市場;而「最終政府向六家公司發出了博彩經營權牌照」是錯誤的,因為澳門博彩法中規定只發出最多三個博彩牌照,(除銀河的牌照被分拆為銀河及威尼斯外)其餘兩間博彩公司只屬俗稱為「副牌」的性質。—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已修改,而且條目內容不着重於此。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顯然現時已刪去有關描述可以迴避了這個問題,除了缺少了這項描述外,也令條目失色了。—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10 (UTC)
- (:)回應-已修改,而且條目內容不着重於此。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文中提及發財巴已在市區設立上落點但為何不提及有關上落點?而且以「各出入境口岸、酒店、旅遊點及市區」草草提及而在條目上未夠詳盡外。
- (:)回應-那你認為應該如何標示呢?
- 本人不是這個條目的主編者,加上閣下在巴士條目上都描述得非常精準的情況下都需由本人建議?(而且本人現時想不到有關的方案)—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16 (UTC)
- (:)回應-那你認為應該如何標示呢?
- 有偏向個別公司宣傳問題:一、條目明示提及澳門金沙及威尼斯人度假村,但別的博彩公司及其娛樂場則以「博企」、「有賭場」提及,而例如早年前在港澳地區曾成為一時社會熱話的「叉燒飯」都完全沒有提及(當時連無線新聞都有相關報道)。—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本人是根據實況作出編輯,有關賭場的發財巴有較大的爭議性,故右重提及不出為奇。叉燒飯事件已補回,你有幾多的事件可以提出。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一、文中現時的確增添了有關的描述,但仍然是偏少;而且事件有很多,可參見各公司(或娛樂場)在報章上的廣告及有關宣傳單張,而非向本人查詢有什麼事件及活動。二、寫「澳博向乘客送「懷舊叉燒飯」描述太短及有誤導,且和澳門金沙的描述的差距情況頗大。三、「懷舊叉燒飯」名為「葡京金牌金牌叉燒飯」而且只適用於持有當日船票票尾且乘坐「澳博新幹線」至葡京、金碧、回力的乘客,而非全部屬於全部澳博的娛樂場(見澳博在當時刊登的廣告)。四、「送叉飯」也都有送「泥碼」,但也沒有提及。—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42 (UTC)
- (:)回應-本人是根據實況作出編輯,有關賭場的發財巴有較大的爭議性,故右重提及不出為奇。叉燒飯事件已補回,你有幾多的事件可以提出。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名字的由來〉在〈負面影響〉及〈爭議〉均有重覆描述的部分。—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請看清楚,兩者是存在關係。Kalon (留言)
- 未有改善,而且負面影響就是負面影響,爭議就是爭議,負面影響不會等於爭議。—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54 (UTC)
- (:)回應-請看清楚,兩者是存在關係。Kalon (留言)
- 「內地」、「全澳」等詞彙出現以澳門作為地域中心而引致地域不中立;此外,發財巴應該不只是澳門僅有的。「賭場」等也不夠中立地表達。—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條目名稱已重新定向。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重新定向但問題仍有,因為雖定向了,但發財巴不是澳門僅有。加上未見條目有任何改動,問題仍然一樣。—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0:57 (UTC)
- (:)回應-條目名稱已重新定向。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就本人所知《澳門日報》的「議事亭」是一個讓居民表達意見或訴求的一個媒介,有關文章是表達個人意見的場地(類同專欄形式,但非為個人專欄),並不是報章報道,這個和使用網絡論壇的性質類同。—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澳門日報作為澳門一個媒體,不會話登就登一個投訴,雖是個人意見,但亦是一個可靠參考來源。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一個人的在報章的個人意見是非常單薄,並不可以代表坊間或部分居民的意見;這個和早年前多個社團及組織對澳門五一遊行的意見以及現時澳門倫敦街的居民反對當局有關澳門輕鐵的興建方案的情況有特大的差別。—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07 (UTC)
- (:)回應-澳門日報作為澳門一個媒體,不會話登就登一個投訴,雖是個人意見,但亦是一個可靠參考來源。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和粵語維基百科的連結被連結至澳門巴士,是一個嚴重錯誤的跨語言連結。—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我唔知你逆甚麼,本人未有進行過此種操作。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跨語言連結都不知是什麼? 囧rz……—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30 (UTC)
- 「我唔知你逆甚麼」?你說意思的是「我唔知你噏乜」?—香港の達人留言板 DC8 2010年8月16日 (一) 08:56 (UTC)
- 跨語言連結都不知是什麼? 囧rz……—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30 (UTC)
- (:)回應-我唔知你逆甚麼,本人未有進行過此種操作。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外部連結的「巴士資訊網」和條目沒有任何關連,有為該網頁作宣傳之嫌。—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已調整。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完成;但條目是描述澳門發財巴,但只列有兩家酒店或娛樂場的外部連結,不是太好。—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18 (UTC)
- (:)回應-已調整。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名字的由來〉一段及部分內容均沒有足夠參考資源來源可供引證,以及需要改善資料來源的格式。—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回應-已補回,如果你有可供引証的,亦歡迎的補上。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該來源並沒有描述對於發財巴這個名稱的由來,而是評論發財巴引申的問題;屬錯誤的考證。—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1:15 (UTC)
- (:)回應-已補回,如果你有可供引証的,亦歡迎的補上。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11:32 (UTC)
- 以上各點都是本人在條目中找出有間需要改善的地方,如完成處理改善上述各點可在本人討論頁作提示。—TINHO (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3:55 (UTC)
- (+)支持--玖巧仔●□留言 2010年8月15日 (日) 04:12 (UTC)
- (-)反對:前面還可以接受,但後面排版很奇怪。--海藻腦袋~YA!※動員令 2010年8月16日 (一) 05:34 (UTC)
(=)中立及(!)意見:條目中有少許語病和粵語語調,已替閣下修改。—香港の達人留言板 DC8 2010年8月16日 (一) 07:46 (UTC)- 改(-)反對,正面影響着墨不多,而且爭議一節內容頗長,看起來負面多於正面,有違中立性。—香港の達人留言板 DC8 2010年8月19日 (四) 12:17 (UTC)
- (-)反對:很多地方都有這些客運專車而不是澳門獨有的,而所謂的發財巴士在拉斯維加斯、里斯本、雲頂等地都有。雖然小的多在這裏找資料,但也用了幾年時間,罕見有這麼多反對理據,而且Kalon兄都自言內容都未夠好就放上來推薦,相信是為推薦而推。—Inhins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08:26 (UTC)
- (:)回應--條目是介紹澳門的,內文亦沒有表示發財巴只有澳門獨有.另外,不知道你雖然小的多在這裏找資料的意義.Kalon (留言) 2010年8月16日 (一) 13: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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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Ronochen您把幾份報章大篇貼出在這裏是侵權的,請注意。--街燈電箱150號 熄燈致哀 2010年8月22日 (日) 18:39 (UTC)
- (※)注意:事後發現,User:Sdee在以上投票中行使傀儡,是故相關傀儡投票將被換算為Sdee所投,而其所作的票將祇視第一票為有效,第二票及以後均視為無效。參見Wikipedia:傀儡/Sdee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