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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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募集
[編輯]- 2005年6月18日,那幾天左右的聲稱不收禮的新聞稿(可能是當時總統府發的新聞稿)。
- 其他相關的參考資料,日後陸續補充。
- 望補充扁受押後的新聞,如絕食、強制送醫等。John-Rui (留言) 2008年11月16日 (日) 13:43 (UTC)
不能以文字敘述嗎?
[編輯]這個條目的文字敘述少得可憐。以列表方式充場面只會淪為資料收集場,而不是百科條目。--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5:10 (UTC)
- 在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下筆寫敘述,恐被質疑為原創研究。目前仍有許多關鍵性資料尚未曝光。仍待正式起訴時,看有沒有機會挖到起訴書?(這應該算公訴罪,起訴書應該會公開吧?應該會是很厚的一本)目前收集來的各資料,幾乎都由現有的報紙或雜誌所報導的內容所拼湊出來的。無法保證完全無誤。如各位有確認有誤之處,煩請先在討論頁舉證後,自行修正條目的內容。(現況是仍在偵查中,為防串供而收押,連起訴都還沒?)
- 敘述事件的經過哪有什麼原創研究。--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57 (UTC)
- 在日本未提供司法互助之前,這段新聞就很難論定真偽了?如果要寫到條目內,又不傷害當事人名譽的前提下。不知道誰寫得出來相關的文字敘述?海角300億?這可以在日本買個小島建國了吧?-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0:54 (UTC)
- 沒有事情是不能被描述的,你參考一下陳水扁#海外洗錢疑雲。--百楽兎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16 (UTC)
命名
[編輯]目前條目命名為「陳水扁家庭密帳案」,不知為什麼不稱為「家族」?不過此案仍尚在發展,而且正在審理,可以預見將來條目名還會再變,所以先按下不動也沒關係。--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04 (UTC)
- 又沒有秘密帳戶,為什麼條目命名為「密帳」案?--68.110.246.68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42 (UTC)
目前尚未完全曝光的可能資金來源
[編輯]- 二次金改時,以小吃大的各金控公司
- 賤買或賤價承租國有土地者(承租是為了造成既成事實,日後方便優先承購)
- 曾經接受過政府紓困的民間企業
- 賣官(異常的人事升遷)
- 司法黃牛
- 台糖、台鹽,還有丹麥的1億尚未有金主出來認領。-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27日 (四) 15:26 (UTC)
- 目前已知:
- 瑞士扣押中的7億
- 元大證券的董事杜麗萍,咬出幫扁家從「國泰世華」搬7.4億到元大?元大推脫說沒有接手。消失的7.4億?
- 紅火公司在日本交付的3.3億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14 (UTC)
- 天啊,竟然還有用「空軍一號」搬錢到帕勞,收買帕勞前總統的剩餘款?扁辦與特偵組已間接證實此公款。疑似搬到第一銀行的帕勞分行?-P1ayer (留言) 2008年12月2日 (二) 15:22 (UTC)
- 這筆要扣掉了,有些事情還是等判決下來才寫,不要隨八卦、政論節目寫。--Outlookxp(留言) 2014年8月7日 (四) 00:11 (UTC)
- 連公開的援外基金也敢A?榮邦專案?(基金總額新台幣75億元,約2億5000萬美元,被A走的金額不詳)
代碼對照
[編輯]- 資料來源:[2]
- 陳水扁 - Water
- 鄭深池 - Pond
- 辜仲諒 - Bright
- 中信金 - BMW
- 兆豐金 - Renault
- 國泰金 - Toyota
- 私募基金 - PE2
司法已死
[編輯]- 陳水扁當庭釋放,限制住居,免交保金。二次金改與私吞外交的錢都不用辦了。之前自白的被告們,皆有人身安全之慮。-2008年12月12日 (五) 17:19 (UTC)
是的!沒有錯!「貪污無罪、洗錢有理!」
陳水扁貪污洗錢是為了要消滅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所以這是一種愛台灣的行為!
阿扁加油!民進黨加油!163.15.183.254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0:06 (UTC)
- 消滅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是愛台灣的行為?那麼消滅台灣是不是愛花蓮的行為?台獨暴徒! -Sliede (留言) 2009年7月11日 (六) 12:31 (UTC)
誰掛完全重寫的模板的?
[編輯]- 請說明一下你的你的意見?是哪段的品質有問題?以尋求改進的方法,而不是全部重寫。
- 目前根據TVBS新聞夜總會的李艷秋的說法,扁家密帳最少將近31億了。
- 除非有人分到錢,不然請對此條目的內容保持中立。本條目應盡量保持單純記述事實,或媒體報導節錄(避免侵權,請用你自己的方法重新詮釋),或公眾人物的公開言行。(任何合理的推斷,都應記述發言的公眾人物之姓名)。請盡量不要有任何的主觀判斷,在司法定讞之前,除非現行犯,都應以無罪推斷,因為台灣只有殘缺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且不朔及既往),故持有不明來源的巨額財產,除非司法能舉證其為犯罪所得,不然那只能算是他家的錢。
- -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7:04 (UTC)
- 還李艷秋勒,TVBS用謊言當爆料證據十幾年,人家放羊的孩子說三次謊以後就沒人相信,李艷秋夫婦就算說謊幾十年,只要牠們說了就有白痴寧可選擇相信,該說真不愧是人一藍腦就殘嗎?36.234.88.95(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16:55 (UTC)
黑吃黑?
[編輯]- 陳水扁以為給了陳鎮慧退職金15萬?
- 陳鎮慧自稱退職金只拿了1萬3?
- 如果雙方的認知都是事實的話,那是有人從中「黑吃黑」嗎?
再次感嘆
[編輯]再次看看這個條目的品質,唉,在台灣史上如此一個重要的事件,竟成今日這番德性,真是令人感嘆躬逢其盛的台灣編者太過漫不經心。--百楽兎 2009年9月10日 (四) 15:20 (UTC)
稍微修改了一下
[編輯]補充修改了一些章節。陳水扁走到這一步是咎由自取,台北的司法還是做的非常不錯的。另偶有興趣作詩一首。
機要費用取點酬,絕食呼喊未曾瘦。 去年還唱台獨曲,今朝終為階下囚。
獻給陳水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1日 (五) 19:40 (UTC)
- 你的政治立場讓你的詩作統味瀰漫。--百楽兎 2009年9月12日 (六) 01:04 (UTC)
特支費用買狗食,公使錢來騙白痴。 八年執政太無能,政策只會靠向支。 馬迷至今不認錯,欺騙自己打油詩。 乾了這杯長江水,早日移民當統支。
僅獻給馬水母以及所有票投馬水母的的畜統派。36.234.88.95(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17:09 (UTC)
貪污還是政治獻金?
[編輯]二次金改全案無罪後,貪污的證據還有那些? 只收錢不構成貪污吧?203.173.179.151 (留言) 2010年12月7日 (二) 08:55 (UTC)
- 同一筆錢,泛藍分得18億叫做「合法的政治獻金」,泛綠分得2億做「貪污」,這就是喜歡給別人蓋貪污帽子的台灣泛藍中立派標準。36.234.88.95(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16:58 (UTC)
外部連結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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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修改了陳水扁家庭密帳案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opinion.nfdaily.cn/blog/content/2008-11/25/content_4726223.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81221005107/http://opinion.nfdaily.cn/blog/content/2008-11/25/content_47262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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