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足論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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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足論 ,又稱六分阿毘達磨、六分阿毘曇,佛教說一切有部六本論書的合稱。因後世說一切有部以《發智論》為主流,稱為身論,這六本論書便被視為足論。這六本論書為:
- 《品類論》,龍樹、玄奘、稱友共傳世友造。
- 《法蘊論》,玄奘傳目犍連造,稱友傳舍利弗造。
- 《施設論》,玄奘傳迦旃延造,龍樹、稱友傳目犍連造。
- 《集異門論》,玄奘傳舍利弗造,稱友傳摩訶拘絺羅造。
- 《界身論》,玄奘傳世友造,稱友傳富樓那造。
- 《識身論》,玄奘、稱友共傳提婆設摩(天寂)造。
記載
[編輯]“ | 有人言。六分阿毘曇中。第三分八品之名分別世處分[1](此是樓炭經作六分中第三分)。是目犍連作。六分中初分八品。四品是婆須蜜菩薩作。四品是罽賓阿羅漢作。餘五分諸論議師所作。 | ” |
評價
[編輯]前三論為佛在世之作,後三論為佛滅後之作,皆為說一切有部所宗。《大智度論》二謂為六分阿毗曇者是也。後世的迦多衍尼子作《發智論》,文義最為廣博,故後代之論師,以六論為足,以發智論為身。足為助成之義,此六論助成發智論也。此七論為一切有部宗之根本論藏。《俱舍論光記》一本曰:「前之六論,義門稍少。發智一論,法門最廣。故後代論師說六為足,發智為身。此上七論是說一切有部根本論也。」
藏傳佛教中,將發智論與六分阿毘曇,合稱七部對法,或七部阿毘達磨。
印順法師認為,此六論原為獨立論書,但因發智論成為主流,所以被視為是附屬[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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