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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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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讓
大明戶科右給事中
籍貫直隸省真定府冀州南宮縣
出生九月二十四日
配偶胡氏
親屬曾祖任佐,祖任琦,父任還,母李氏;前母張氏
出身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

任讓(1553年—1612年),字退之直隸省真定府冀州南宮縣人,民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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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二十四日生,行四,治《易經》,由國子生中式順天府鄉試第一百五名舉人,年二十八歲中式萬曆八年庚辰科會試中式第一百四十五名,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進士[1]。九年任河南汝陽縣知縣,調山東樂安縣。十六年三月行取考選,授禮科給事中,十八年九月彈劾大學士許國耳聾目昏,頭搖足蹇,因劾其不堪輔弼者八事,皇帝以任讓妄言輕詆,令罰俸半年。十一月升禮科右,丁憂歸。二十年十月除補戶科右給事中。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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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任佐;祖任琦;父任還,教諭;母李氏;前母張氏。具慶下,妻胡氏,兄聲;聞;心,弟澤。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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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八年庚辰科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韓應奎
永平舉人
明朝樂安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李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