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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噴氣式,亦稱「坐土飛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年夏至1967年春)盛行的批鬥方式[1][2]。中後期雖未絕跡,但已不常見。文革期間官方稱噴氣式的發明者為「四清運動」中,桃園經驗的工作組[3]。這些人聲稱,在桃園運動中,出現了一種稱為「燕飛」的體罰與逼供方式,這種「工作經驗」隨着「桃園經驗」的推廣而悄悄流傳,並為文革中的批鬥提供了壞的先例經驗。然而,五十年代三反運動中,就已經出現了噴氣式這一逼供手段[4]

批鬥對象[編輯]

被批鬥者,最初是反動學術權威、老師、黑五類,後來是走資派、假黨員、失勢的保皇派、對立面的派頭頭,或犯了各種事兒並被冠以各種罪名的人(現行反革命、流氓分子等)。

批鬥方式[編輯]

批鬥會上,強制性地按扭住被批鬥者的頭、頸、背部,使其上肢和下肢呈90度,乃至更甚;把被批鬥者的兩隻胳膊向後上方或向側伸直,如同噴氣式飛機翹起的兩個翅膀似的。頭部向地,臀部高撅;同時在胸前還給掛上黑牌。時間長了,頸脖勒出血痕,腰酸背痛,血脈不暢,四肢僵直。以紅衛兵串聯為媒介,從北京向外地流傳,傳播速度奇快。

這是一種羞辱人、剝奪人的基本尊嚴的體罰方式。從姿勢上看有點象鞠躬,但這當然不是主動向人表示敬意的彎腰禮,而是將通常強迫犯人低頭認罪以示懲戒(依中國傳統看,犯人不是人,無所謂人格的,怎麼羞辱都可以)的示威手段,施之於被批鬥者。對被批鬥的無罪者和看重面子的傳統人格型(「士可殺不可辱」)中國人來說[來源請求],是體罰(肉體酷刑)和精神摧殘的雙重折磨。精神摧殘的摧毀力更甚於體罰。身心俱疲,常常容易讓人在恍惚中把肉體的苦難與精神的罪惡聯繫起來,強使被批鬥者將有罪感內化。

後世評價[編輯]

對於「噴氣式」批鬥,僅僅這一批鬥形式的命名本身,就含有化罪惡為有趣的殘忍心態,冷漠虛無的價值取向。它是批鬥者的青春衝動、頑(劣)童心態,與否定、取消人道、人權的階級鬥爭哲學、政治合謀的結果。據有的過來人事後說,「坐飛機」時心中默念、背誦點什麼,或運用氣功之類入定心法,會減輕所受的煎熬。這裏既有轉移的心理機制起作用,運用了自我防護的有效技術,又有以拒斥苦難來認同苦難的阿Q式精神勝利法的自我麻醉。更為可怕的是,在革命的名義下,施受雙方都無人對這一武鬥形式的正當性提出質疑,而是普遍認同。觀看者的興奮,加倍助長了施與者的暴虐。

廖沫沙曾有七絕《嘲吳晗並自嘲》(亦有題為《鬥風騷》者)志其事:

書生自喜投文網,高士於今愛『折腰』。扭臂栽頭噴氣舞,滿場爭看鬥風騷。

斯文掃地,苦中作樂,嘆看客之懵然,悲人生之荒誕,哀莫大於心死,百味並作。

在描寫文革的小說、回憶錄中,對這一武鬥形式記載最多,因此在人們的苦難記憶里它就成了暴力、酷刑和非人摧殘的象徵,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代名詞。而實際上,暴力、非人待遇的表現形式還很多,如剃陰陽頭、戴高帽子、遊街、請罪等;其它表現形式造成的精神摧殘,較之坐土飛機,也毫不遜色。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引用
來源
  • 金鑒《噴氣式批鬥——那個荒唐年代的創造》,《南方都市報》2005年5月23日[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廖沫沙《瓮中雜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