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嘉銓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尹嘉銓(1711年—1781年?),字亨山[1],號古稀老人[2],室名貽教堂,直隸(今河北省博野縣人。

尹會一之子。舉人出身,自舉人授刑部主事,刑部員外郎,刑部江西司郎中,山東濟東泰武道,甘肅西寧道,山西按察使,山東按察使,山東布政使,乾隆36年任甘肅布政使護理陝甘總督,乾隆39年到乾隆43年任大理寺卿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休致。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乾隆帝西巡五台山,駐蹕保定。尹嘉詮著書為父請諡號,乾隆帝大怒稱:「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下令大學士英廉查抄其家產,發現了130多處悖逆文字。擬判凌遲,改判絞刑。又銷毀尹嘉銓著述編纂書籍79種。著有《名臣言行錄》等,此事具載《東華錄》及《高宗純皇帝聖訓》,清史稿亦載。

另有說法表明[3][4]乾隆帝在尹嘉銓臨刑前賞賜了斷頭飯,發覺他吃飯時泰然自若,不忍殺之,遂下令赦免,此異聞出自李岳瑞《春冰室野乘》,而參纂清史稿的李岳瑞,並未採信此說法 。

參考書目[編輯]

  • 魯迅《買小學大全記》
  1. ^ 《儒林集傳錄存》14
  2. ^ 《清史列傳》18卷 ,5
  3. ^ 70岁老臣被乾隆赐死,临死前喝了3杯酒吃2片肉,乾隆立刻赦免了他. 2021-11-12 [2021-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6). 
  4. ^ 两口肉几杯酒,让乾隆赦免了死刑,这个70岁的老臣凭什么. 2020-12-22 [2021-1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