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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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應明

大明浙江布政使司海防道右參政兼僉事
籍貫 河南光州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晦伯
出生 七月二十四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汪氏
親屬 曾祖方繡,祖方仕臣,父方寧(監生),母楊氏
出身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
  • 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同進士出身

方應明(?—?),字晦伯,號巴心[1]河南汝寧府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科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歷任壺關洪洞二縣知縣,循良第一,以忌者遷松江府同知,督運有方,當事者著為令。四十二年(1614年),陞南京戶部員外郎,晉郎中,清工部銀數萬兩。四十三年丁憂歸,四十六年,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擢寧波府知府[2],舉卓異,賜宴,擢浙江嘉湖兵備道副使[3]。轉本省右參政,有擒海寇功,告歸[4]。崇禎元年考察,為隙者中傷,入都自明,補順天府司理(推官),轉工部主事,以考工郎節省帑金數萬,見忌歸[5]。著有《心問園》等集。

家族[編輯]

弟耀明,中天啟甲子亞元。

有子九,長子方鼎,貢士,能詩。六子方亨,江陰知縣。余俱庠生[6]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方應明,巴心,春秋,庚辰七月二十四日生,光州人,癸卯四十,會二百十一,三甲六十二,兵部政,乙巳授壺關知縣,丁未調洪洞,庚戌升松江府同知,壬子升南戶部主事,甲寅升郎中,管銀庫,乙卯丁憂,戊午起工部都水司郎中,本年升浙江寧波知府,壬戌升本省副使,甲子升本省參政,乙丑致仕。戊辰考察,己巳補順天府推官,升都水司主事,庚午革職。曾祖繡,祖仕臣,父寧,國學生。
  2. ^ 萬曆四十六年十一月,除補簡討王應熊、寧波知府方應明。
  3. ^ 天啟二年三月,升寧波府知府方應明為浙江按察司副使分巡嘉湖道;青州府知府柴寅賓為湖廣按察司副使。
  4. ^ 天啟五年八月,浙江海道右參政兼僉事方應明以病致仕。
  5. ^ 《明史·顏繼祖傳》:遷工科右給事中。(崇禎)三年巡視京城十六門濠塹,疏列八事,劾監督主事方應明曠職。帝杖斥應明。
  6. ^ 《光州志》
官銜
前任:
駱任重
明朝洪洞縣知縣
萬曆三十五年-三十八年
繼任:
李楨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