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田-克萊琪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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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田-克萊琪協議(Craigie-Arita Formula),是1939年英國政府日本政府簽署的外交協議,由日本外務大臣英國駐日大使克萊琪所締。

程錫庚事件[編輯]

1939年4月9日夜,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行政委員會下屬的天津海關監督兼華北聯合準備銀行天津支行經理程錫庚天津英租界大光明影院看電影時遇刺被槍殺。瑞士人格拉薩也被槍手射殺。4月11日英租界工部局書面同意接受日本憲兵「協力」搜捕暗殺案犯。駐天津英國總領事12日在回復天津市特別公署照會中:接受日本方面協力,努力緝拿、引渡案犯。 4月22日日本憲兵、總領館警察署特高課英租界工部局警務處警察第三次聯合大搜查中檢舉逮捕了4名中國男性嫌疑人,4月25日至30日移交日本憲兵隊審訊。根據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所藏第882號《在天津日本總領事田代重德給有田八郎外務大臣的報告》,這四人藍向隆、藍隆、李德祥、沈向金,居住天津英租界內五十六號路益世里六十八號。

1939年5月6日,日本駐天津第二十七師團長本間雅晴宣稱:「英法租界是抗日共產分子陰謀活動的策源地,為各種暴力行動的避難所。」

1939年6月14日午前6點,現地駐屯軍本間部隊實施檢問,徹底封鎖天津英租界與法租界,逼迫租界當局交出在租界內刺殺程錫庚的嫌疑人,並提出了一系列要英國放棄親華政策的要求。史稱「天津事件」(Tientsin incident)。

協議[編輯]

1939年7月15日9時,日本外相有田八郎英國駐日大使克萊琪在東京外務大臣官邸開始談判。7月24日,雙方簽署了《有田—克萊琪協定》,規定:英國「完全承認」日本造成的「中國之實際局勢」;承認日本在其佔領區內享有「日本軍隊即有各項特殊需要,以保障其安全,並維護其所控制區域之公共秩序」;允諾「凡有阻止日軍或有利於日軍之敵人之行動與因素」,英國「均無意加以贊助」。[1] [2][3]

1939年9月5日,英國宣佈以兩人為殺人犯、兩人參加非法組織等罪名引渡藍向隆等4人給日本憲兵隊。被拘留在河北區大經路特別警察署。1939年9月28日,日本駐天津憲兵隊、特高課與英租界法租界工部局警務處警察展開聯合大檢舉搜查逮捕行動,國民黨軍統華北區地下組織遭到徹底破壞,史稱「九二八大搜捕」事件。

影響[編輯]

中國共產黨於1939年7月29日發出《關於反對東方慕尼黑陰謀的指示》,認為協定是「放任侵略、縱容戰爭的又一罪惡」,「它不僅違背了英國歷次在國際會上對中國擔保之義務,而且違背了英國人民的和平利益及人類的正義和公理」。「英國與日寇訂立這一協定,則無異是贊助日本在中國的擄掠、屠殺、姦淫、侮辱和佔領:無異贊助日本消滅我國的抗戰力量」。

據《毛澤東年譜》,毛澤東在抗日戰爭時期認為的最困難的時候是1939年7月英國與日本簽訂《有田—克萊琪協定》,英國承認日本侵華為合法。毛澤東認為,在這種極端不利的國際形勢下,國民黨內部的投降派會佔據上風,國民黨本就動搖的抗日決心可能會直接崩潰。1939年下半年,中共把工作重心放在聯合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上,對國方做了前所未有的各領域大規模示好,導致國方判斷形勢,閻錫山發動了晉西十二月事變的第一波反共高潮。1940年,新四軍北上過江問題國共摩擦,最終釀成皖南事變第二波反共高潮。

參考文獻[編輯]

  1. ^ 《新華日報》,1939年8月22日
  2. ^ 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重要史料初編——對日抗戰時期》之第三編《戰時外交》,台北1981年版,第二冊,第104頁。
  3. ^ 《Documents on British Foreign Policy, 1919-1939》,英國皇家文書局 1955年版,第3輯第9卷,第194—1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