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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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維漢
性別
出生1948年8月28日
 中華民國嫩江省齊齊哈爾
逝世2008年11月28日(2008歲—11—28)(60歲)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永久居留權 奧地利
教育程度

沃維漢[1](1948年8月28日—2008年11月28日)[2]達斡爾族[3]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4],生前是持有奧地利永久居民身份的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物理學家、間諜。沃維漢因為被指控1989年到2003年間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情報提供給中華民國,於2005年被捕,後於2008年11月28日以間諜罪被執行死刑

生平[編輯]

沃維漢1981年畢業於哈爾濱醫科大學。1990年至1997年在奧地利學習生活,他的前妻與兩個女兒都在此期間獲得奧地利國籍,因為準備歸國創業,沃維漢僅持有奧地利永久居民身份,仍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他利用天然生物膜脂和蛋白相互作用的理論,發明了脂質體嵌入(或稱生物膜嵌入)技術,他研究開發的新藥「人降鈣素基因相關肽脂質體(血捷活素)」被列入國家863計劃。1993年他在北京通州與他人合夥成立了一家生物技術公司,還獲得了北京市政府500萬元的借款[3]

沃維漢間諜案的兩項罪狀包括與中國大陸導彈專家郭萬鈞一起向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為宗旨的中國國民黨外圍組織「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出售導彈部署的情報,並收受約1220萬元台幣報酬[5][4]也有傳聞說,定罪的理由還包括了討論中共高層領導人的健康情況,並發表於國外科學雜誌上,中共高層領導人的健康通常被看成是國家機密[來源請求]。經法院審理認定,郭萬鈞先後向沃維漢提供了涉及戰略導彈等7項絕密情報[4]。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沃維漢間諜案進行宣判[4],沃維漢被判處死刑[6]。郭萬鈞也判處死刑,因涉及國家秘密,兩案未公開審理[4]

雖然歐盟多次請求北京政府不要處決沃維漢,但最終沃維漢還是被法庭判處死刑,並於2008年11月28日執行死刑。此舉引起了歐盟(主要為奧地利)和北京政府之間的外交糾紛。歐盟認為北京政府「公開侮辱了歐盟,並且嚴重侵犯了人權,批評審判不符合國際慣例和正常的司法程序」。[5]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認為沃維漢的審判程序公正,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並對歐盟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認為歐盟的做法「粗暴干涉了中國司法,踐踏了法治精神,損害了雙方人權對話健康發展的基礎」。[7][8]

此外美國國務卿康多莉扎·賴斯也曾要求中國放人,但是遭到中國政府拒絕,並被指責干涉中國內政。而台灣有關方面對此案皆不表示任何意見。

審判[編輯]

2005年,沃維漢與郭萬鈞北京遭逮捕,被指控在1989年到2003年間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情報交給中華民國政府。2007年5月,在不對外公開的審判中,沃維漢與郭萬鈞被判死刑。國際特赦組織認為這是一場不公平的審判,其家人則說他被審訊和關押的時候,沒有律師在場。而兩人也堅持自己無罪,沒有為中華民國作間諜,當初承認間諜罪是迫於壓力[6]

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原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維漢、郭萬鈞被執行死刑[4]

生前職務[編輯]

  • 1977年-1981年:哈爾濱大學醫學系 學士學位
  • 1981年-1987年: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所 碩士研究生 助理研究員
  • 1987年-1991年:德國慕尼黑技術大學生物物理系 博士生
  • 1991年-1994年:德國慕尼黑技術大學生物物理系 研究員
  • 1994年-2002年:北京沃華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科學家
  • 1998年-被捕前:北京北醫科泰藥物載體技術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一些媒體由 Wo Weihan 翻譯回中文時誤譯為「伍維漢」[來源請求]
  2. ^ 《揭秘東風-31間諜案》:「沃維漢,男,1948年8月28日生。」[失效連結]
  3. ^ 3.0 3.1 綦久竑. 领先生物技术遇上一流资本玩家——沃华 要做生物科技的 微软. 中國經營報. 2000年7月4日 [2008-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3). 
  4. ^ 4.0 4.1 4.2 4.3 4.4 4.5 環球時報,台灣間諜沃維漢案偵破始末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5. ^ 5.0 5.1 欧盟强烈谴责中共处决伍维汉. BBC中文. 2008年11月28日 [2008-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4). 
  6. ^ 6.0 6.1 家人探望"台湾间谍"伍维汉. BBC中文. 2008年11月27日 [2008-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4). 
  7. ^ 中国驳斥欧盟谴责处决沃维汉言论. BBC中文. 2008年12月1日 [2008-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4). 
  8. ^ 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就欧盟等就沃维汉案发表声明答记者问.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2008-12-01 [2008-12-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5). 

外部連結[編輯]

沃維漢的專利[編輯]

間諜案[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