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縣 (江蘇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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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縣江蘇省名。在今江蘇省泰州市境內。

1912年,全國廢州改縣,以泰州置泰縣。1913年8月,設淮揚道,泰州隸之。1927年,國民革命軍北伐佔領泰縣。同年,淮揚道廢,泰縣直屬江蘇省。1933年3月,屬江蘇省第八行政督察區。泰縣縣長兼任該區行政督察專員。1934年2月,泰縣屬江都區。1936年,各行政督察區重新以數字編號,屬第五區(原江都區)。1939年1月,日偽軍攻佔泰縣縣城,泰縣政府流亡[1]:626

行政院於1943年2月成立江蘇省特別行政公署,1945年6月撤銷,改設淮南行署。泰縣隨第五行政督察區先後隸之。1945年8月,日本投降。8月27日,泰縣政府還駐縣城。12月,撤銷淮南行署,泰縣隸仍隸第五行政督察區。國民政府因戰爭需要設立綏靖區,泰縣劃入第一綏靖區。1949年1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泰縣縣城[1]:626

1949年1月,中共政權以泰縣縣城城廂及近郊部分設立泰州市,與泰縣分治。當時,泰縣政府駐在黃橋,今黃橋鎮。4月21日,在泰州市成立蘇北行政公署。5月25日,設立泰州專區,專署治所在姜堰鎮。泰縣與泰州市、泰興縣同隸之。1950年5月,泰州市併入泰縣,泰縣移治今海陵區。10月,復設泰州市,泰縣移治姜堰鎮。1953年,泰州專區改為揚州專區,泰縣仍隸之[1]:627

1959年1月,泰縣和泰州市合併為泰州縣。1962年,撤銷泰州縣,恢復泰州市、泰縣。泰縣歷屬揚州專區、揚州地區、地級揚州市、地級泰州市。1994年撤銷泰縣,改設姜堰市。1997年4月,以姜堰市、泰興縣部分劃歸海陵區,日後成立高港區。2012年,改設姜堰區[1]:627

註釋[編輯]

  1. ^ 1.0 1.1 1.2 1.3 江蘇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第十四章 泰州市. 《江苏建置志》. 中國·江蘇: 江蘇人民出版社. 2013 [2023-05-17]. ISBN 721410635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6)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