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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民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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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民模
大明廣東按察司副使
籍貫湖廣襄陽府襄陽縣
出生四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繼娶施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潘民模(1534年—?),字子傚,湖廣襄陽府襄陽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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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廣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三十一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二名進士[1][2]。授浙江秀水縣知縣,調寶坻縣知縣。隆慶二年(1568年)五月選授福建道監察御史,三年巡按陝西,萬曆初出為福建汀州府知府,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廣東按察司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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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潘晟;祖父潘文學;父潘洪,教授。母許氏。具慶下。兄民極。弟民棟、民格、民楨[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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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官銜
前任:
張翰翔
明朝秀水縣知縣
嘉靖四十二年任
繼任:
程實
前任:
唐煉
明朝寶坻縣知縣
嘉靖年間
繼任:
劉不息
前任:
曹光
明朝汀州府知府
萬曆初年任
繼任:
金立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