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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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珙(?—?),廣東廣州府南海縣民籍番禺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廣東鄉試舉人[1],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進士,授行人司行人,三十三年充副使,與正使太常寺少卿朱敬循一起冊封榮府貴溪王,三十四年七月奉命護送次輔沈鯉歸鄉[2],三十七年升四川道監察御史[3] [4],歴任按察僉事[5]、湖廣布政使司參議[6][7]

參考文獻[編輯]

  1. ^ 《廣東通志》
  2.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四百二十三》:萬曆三十四年七月,命行人陳名岳、潘拱護送首次二輔歸里。
  3.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四百六十一》:萬曆三十七年八月,授行人姚鏞、潘珙、刑部主事王萬祚、巫山縣知縣張惟任、貴縣知縣容大德各試監察御史,鏞山東道、珙四川道、惟任貴州道、萬祚南福建道、大德南山西道。
  4.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四百六十七》:萬曆三十八年二月,試御史姚鏞、潘珙、張惟任實授。
  5.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五百六》:萬曆四十一年三月,升湖廣等道御史侯執蒲、潘珙為山西等處僉事。
  6.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之五百三十三》:萬曆四十三年六月,是時各省司通官缺至四十九員 上因亢旱祈禱連日簡發吏部舊疏,以兵科都給事中張國儒為寧前道兵備參政,給事中張鍵為陝西參議,何士晉為浙江僉事,張篤敬為江西僉事,御史鄧渼為山東副使,周茂相為陝西副使,馬孟禎為廣東副使,王藩臣為湖廣副使,潘之祥為江西參議,徐良彥為福建參議,蘇惟霖為河南參議,潘珙為湖廣參議,董紹舒為四川參議,曾用升為湖廣參議,宋盤為陝西僉事。
  7. ^ 《廣州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