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春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珠暉塔王之春題寫匾額、對聯

王之春(1842年—1906年),字爵棠,又作芍棠,號椒生,自稱芍唐居士湖南清泉人,清朝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早年仕途[編輯]

王之春是初思想家王夫之第七世族孫[2]。出身文童。科舉不第之後投筆從戎,以「文人兼武事」之才。他先後隨彭玉麟曾國藩李鴻章左宗棠辦理軍務,轉戰廣西直隸陝西江蘇等地。1863年入彭玉麟幕,1870年入李鴻章幕。後因屢立軍功而被保奏為道員。1876年,受兩江總督沈葆楨委任,辦理兩江營務。1879年,日本正式吞併琉球,威脅中國東南沿海,王之春奉南洋大臣、兩江總督沈葆楨之命到日本刺探軍情。1879年12月4日自上海吳淞口出發,遊歷日本長崎神戶大阪橫濱東京等地,於1880年1月5日回到上海。自日本歸國後,王之春向朝廷「上萬言書,陳夷務,自請帶銳師歸復中山」。但由於中俄有關伊犁談判未定,清廷無暇顧及日本,該請求未受重視。[3]

外交使臣[編輯]

1884年,王之春署理廣東雷瓊道,任內參加了中法戰爭。中法戰爭之後,王之春參與中法安南邊界的劃界談判。在談判中,王之春發揮外交才能,獲兩廣總督張之洞肯定,得到朝廷信任。此後,王之春歷任廣東督糧道、廣東高廉道、浙江按察使、廣東按察使、廣東布政使等職。[3]

1894年,俄國沙皇亞歷山大三世病逝,皇太子尼古拉二世繼位。其時正值中日甲午戰爭期間,為了聯俄抗日,光緒二十年(1894年)冬,湖北布政使王之春奉命以唁賀使臣的身份出使俄國,「為專使,齎國書,致賀俄君加冕事」,並且「設法懇俄力助和局」。在俄國期間,王之春通過和俄國君臣的交往,互贈寶星,認為「俄主情誼真摯」,遂產生聯俄之念。時逢甲午戰爭清朝戰敗,《馬關條約》簽訂,朝野紛紛要求廢止《馬關條約》。王之春在回中國途中,轉赴法國,「與法外部密商保辦法事」,遊說法國干涉台灣,以免台灣割讓於日本,但無功而返。回國後,王之春上奏「新政」八條,但僅少部分被清廷採納。[1][3]1898年,四川布政使王之春鎮壓四川余棟臣起義,並且參與重慶大足教案的賠償談判。[3]

義和團期間[編輯]

1900年春夏,義和團運動爆發,中國東南省份的督撫多不希望義和團運動擴展至轄區,安徽巡撫的王之春多次上奏,請清廷迅速解散義和團,以防外敵入侵。1900年6月21日,慈禧太后下達「對外宣戰詔書」。王之春乃向清廷獻策,主張聯合英國、俄國,以牽制他國,以挽回清朝同時和各國作戰的局勢,但沒有被慈禧太后採納。1900年6月26日,上海道員余聯沅同各國駐上海領事開會議定《東南保護約款》(9條)、《保護上海城廂內外章程》(10條),王之春所派安徽代表出席了此次會議並當場簽署協定。由此,安徽巡撫王之春成為最早參加東南互保的督撫之一。東南互保的發起人是張之洞,王之春曾在張之洞幕下任職多年,兩人在義和團運動爆發初期便頻頻發電報聯絡。[1][3]

新政期間[編輯]

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在西安發佈諭旨,預備實施「新政」。王之春在《復陳政要大綱四條》中提出新政需要着重解決科舉學校、財政、軍制、外交這四方面問題。1901年4月,清廷頒佈一系列「新政」措施,王之春乃將安徽省的求實學堂擴建成安徽大學堂(安徽省第一所近代大學);還設立蕪湖商埠巡警局(安徽省最早的警察機構),招募巡警300人。[3]

光緒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八日(1902年7月3日),王之春由安徽巡撫調任廣西巡撫。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十三日(1903年7月7日),革職。[4]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廣西各地爆發大規模會黨起義,清廷下旨命王之春限期剿滅。1903年4月24日,一日本報紙刊載消息稱,廣西巡撫王之春為鎮壓廣西會黨起義,請求駐軍越南的法國援助,並向法國亨達利洋行借款,以廣西全省路礦為抵押。這激起國內「拒法懲王」的拒法運動,不久他便被革職。雖事後證明這是謠傳,但王之春卻因此被指責為「賣國賊」。實際上,王之春對法國出兵廣西的請求極力反對,並有所防範。[1][3][3]

被革職後,王之春同王先謙龍湛霖馮錫仁等湖南紳士,在湖南長沙發起廢除「美約」、收回粵漢鐵路路權運動。[3]

遇刺事件[編輯]

1904年2月至1905年9月的日俄戰爭期間,王之春到上海,頻繁和駐上海的俄國外交官聯絡。[1]革命黨人將王之春視為「聯俄派」代表,稱其「日日會晤俄兵官、俄領事」。[3]光緒三十年十月十三日(1904年11月19日),革命黨人萬福華上海英租界金谷香菜館刺殺王之春,但王之春未死。萬福華被逮捕,章士釗黃興等人被牽連入獄。此案轟動一時。[1]此後,王之春結束政治生涯。[3]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王之春病逝。清廷追授光祿大夫、建威將軍。[1][3]

著作[編輯]

  • 《談瀛錄》
  • 《使俄草》
  • 《王大中丞椒生奏議》,星沙通俗報館刊,光緒三十年刻本
  • 《椒生隨筆》
  • 國朝柔遠記
  • 《防海紀略》[3]

後人[編輯]

王之春至少有一個孫子[5]

《衡陽日報》曾做過一期專訪衡陽湘江東岸的舊望族的報道《站在江東碼頭聽一段老公館的軼事》,衡陽老市民王之康的老伴是當年廖公館廖家的外孫女,曾回憶她與王之春的孫子同在養正小學(楊家祠堂)上學,家境更好的王之春孫子可以由傭人背着上學[5]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孔祥吉、村田雄二郎,日本機密檔案中的白雲觀與高道士,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1年01期
  2. ^ 《近代衡陽船山學研究概述》,黃耀武,1995年第2期,P.75,《船山學刊》季刊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趙春晨,王之春和他的「國朝柔遠記」,汕頭大學學報1986年第1期
  4. ^ 廣西地方志. 《广西通志 政府志 第一篇 晚清广西省政府及农民政权 第一章 政府机构》. 廣西地方志. [2013-01-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0-14). 
  5. ^ 5.0 5.1 何, 芬. 站在江东码头听一段老公馆的轶事. 衡陽日報. 2014年4月27日. 
官銜
前任:
丁振鐸
清朝廣西巡撫
光緒二十八年五月二十八 - 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十三
1902年7月3日 - 1903年7月7日
繼任:
柯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