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應照 (琉球)
外觀
金應照(?—?),和名具志頭親方安之,琉球第二尚氏王朝政治家、三司官。
金應照是三司官金國鼎(具志頭親方能安)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毛龍唫(新城親方安基)的女兒,金應煦(摩文仁親方安恆)是他的長兄。其名乘原為正次,後改為安之。
天啟四年(1624年),尚豐王的生母一鏡病逝,尚豐王派和尚為之祈求冥福,命三司官孟歸仁(今歸仁親方宗能)、向鶴齡(國頭親方朝致)、金應照豎立石碑以紀念其事。這面石碑名為「本覺山碑」,碑文由圓覺寺住持藍玉宗田撰寫,至今仍豎立在那霸市首里山川町。在本覺山碑文中,金應照被稱為「具志守真如虎」。[1]
根據《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記載,金應照於天啓四年甲子七月五日(1624年8月18日)開始就任三司官。天啓七年丁卯(1627年)二月致仕[2]。
金應照無嗣。尚久的第八子金是寶(具志頭親方朝房)過繼給金應照為嗣子[3]。
參考資料
[編輯]- 《中山王府相卿傳職年譜》
- 《中山世譜·卷八》
| 金應照(具志頭安之) | ||
| 前任: 毛鳳儀 (池城安賴) |
琉球國巳日番法司 1624年—1627年 |
繼任: 毛泰運 (豐見城盛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