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屬池田小學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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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屬池田小學事件
位置 日本 大阪府池田市綠丘1丁目
(大阪教育大學附屬池田小學日語大阪教育大学附属池田小学校)
34°49′12.8″N 135°26′21.8″E / 34.820222°N 135.439389°E / 34.820222; 135.439389座標34°49′12.8″N 135°26′21.8″E / 34.820222°N 135.439389°E / 34.820222; 135.439389
日期2001年6月8日
目標大阪教育大學附屬池田小學的小學生
類型刃器刺殺
武器菜刀
死亡8
受傷15
受害者8名兒童死亡,13名兒童及2名教師受傷
主謀宅間守(37歲,在獄中結婚後改姓為吉岡)
動機社會的報仇
附屬池田小學事件
公訴機關大阪地方檢察廳日語大阪地方検察庁
公訴日期2001年6月
被告人宅間守
公訴罪名殺人罪日語殺人罪 (日本)
審理法院大阪地方法院日語大阪地方裁判所
宣判日期2003年8月28日
宣判結果死刑
其他
調查機關大阪府警察日語大阪府警察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附属池田小事件
假名ふぞくいけだしょうじけん

附屬池田小學事件是於2001年6月8日發生在日本大阪池田小學的無差別殺人事件,犯人宅間守(犯案後結婚從妻姓,改姓吉岡)因殺死8位一年級和二年級學生,以及刺傷13名學生和2位教師,被判死刑,並已在2004年9月14日執行。

事件概要[編輯]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宅間 守
假名たくま まもる
平文式羅馬字Takuma Mamoru

犯人的成長背景[編輯]

宅間守的祖先是薩摩藩的下級武士,在事件發生前,這樣的家系一直是宅間家的驕傲;宅間家也繼承了這樣的傳統,不乏有許多警務、法律相關的從業者。宅間守的曾祖父曾經是武士,在明治維新開始後當上了警官,並從鹿兒島縣渡海前往奄美大島就職;隨後又移居到大阪的河內地區。宅間守的祖父則在宅間守的父親17歲的那年春天過世。宅間守的父親的最終學歷只有小學畢業,就成了宅間家一家6口的支柱。

據宅間守的父親所說,「我從小時候就常常和我父親(即宅間守的祖父)在庭院用木刀對打」「終身都保持着薩摩藩武士的驕傲」「我一生的信念就是永遠不要給別人添麻煩」「我們家的男子不管經過幾代,都得嚴格的修身養德,把他們教育成真正的武士」「我也是這樣受我父親管教過來的,這和出身地或身分都沒有關係」。可以看出來,宅間守的父親是一個極為平凡的嚴父,儘管自己的人生談不上成功,卻仍然保持着強烈的尊嚴。

宅間守的父親對家人一向使用暴力。宅間守在生活上的應對進退,也受到父親很嚴格的管教。事件後宅間守回憶到,由於痛恨使用暴力的父親,曾經想過在父親沉睡時用菜刀把他給殺了。宅間守在離開自衛隊後,由於行徑更為偏差,和父親關係進一步的惡化;曾經兩人互相扭打在一起時,宅間守的父親用水泥猛烈的毆打他。事件後,宅間守的父親對兒子的評價是「他一向把自己的不順遂全歸咎於別人」。

宅間守的母親由於不擅長家事、育兒,因此這些工作都是由宅間守的父親來做的。宅間守的母親對兒子可以說是某種程度上的遺棄狀態。宅間守的母親在懷宅間守的時候,宅間守的父親也說過要讓妻子墮胎,最後不了了之。另外,宅間守的母親對於餵母乳這件事感到很反感。在事後從宅間守的住家所扣押的筆記當中,也記載了在宅間守報考中學時,曾經被母親辱罵過「要是沒生你這種人就好了」。

宅間守在3歲的時候就曾經騎着三輪車在道路中間行進,造成大塞車。他也有用報紙裹住貓再點火殺害的虐待動物經歷。上中學後,宅間守對弱者的欺凌並沒有任何改變;據犯案後從事精神鑑定的醫生所說,宅間守曾經在自己喜歡的女同學的便當內加入自己的精液

從小學時代起,宅間守對自衛隊的事情一直很有興趣。曾經大聲宣揚「我將來要加入自衛隊」,也曾經一個人大聲的唱着軍歌。升上高中後,還曾經跟同學們說「我要加入自衛隊了,再跟你們相處也沒多久了」。在高中時因打架鬥毆被學校除名的時候,反省書裏面也曾寫到「加入自衛隊的選考才是主戰場!高中時代的履歷對自衛隊的選考沒有任何影響」等等。

最後,他加入日本航空自衛隊,但之後因與未成年少女同居而被逐出自衛隊。他搬到池田市,然後成為一位巴士及垃圾車司機,他是一位喜孤獨者,不喜歡與顧客溝通,喜歡自己一個人工作,同事們覺得他是一位文靜及不值得注意的的男人。

不過,1996年他猥褻一名噴香水的婦女後,被公司開除,之後到一所距離池田市6公里的幼稚園工作。他於1998年10月因涉嫌猥褻妻子而被捕。

在1999年3月3日,他將一些鎮定劑混入同事的飲料中,導致四人入院。宅間守被捕後被送往精神病院,被診斷有精神分裂症。一個月後因為「有能力照顧自己」而出院,期間經常進出醫院。

宅間守於1999年11月因涉嫌入侵他人住宅而被捕,但之後被撤銷指控,2000年9月找到一份出租車司機的工作,但於同年10月16日因猥褻酒店女服務生及打傷她的鼻子而被開除,他在被出租車公司開除後不久後於11月在建材公司找到了泥頭車司機的工作,同年於11月因為在陽臺外亂丟垃圾而被逐出公寓

2001年2月1日因開泥頭車橫衝直撞損壞公物被公司開除,同年5月23日,他再次進入醫院,但一日後離開醫院後再沒有回來。

事件[編輯]

2001年6月8日,法院審訊關於酒店女服務生被猥褻的案件。他故意服用超過正常劑量十倍的精神科藥物,然後進入池田小學校開始殺人。與職員搏鬥後被捕,他在被捕時處於混亂的狀態,最初他不斷說:「我進入了一間幼稚園。」但之後說:「我進入火車站後用刀刺傷100人。我沒有進入幼稚園。」當他被審問的時候,他指出:

「所有事變得不能容忍。我不斷地嘗試自殺,但我做不到。我希望被捕以及判以死刑。」

宅間守之前一直希望殺死更多人而被判死刑,以達致殺一儆百之效。

在2003年8月28日,宅間守多次被裁定殺人罪和傷害他人身體被判死刑。宅間守對此毫無悔意,不願意對受害者家屬致歉,並說希望儘快將他處決。他於2004年9月14日被處以絞刑

在判決的發言[編輯]

「想讓世間明白自己那樣地愚蠢將來什麼展望連對沒有的人,家穩定的富裕的孩子也一瞬也被扼殺的不合理。」

「想將不僅僅是學習還有這樣的一擊給予。」

「引起事件之後也全然沒滿足。」

「只反省和對不起心情沒有,向自己的後悔。」

「如果是貧窮毫無意義的人生,還是此次。」

「聽了嗎?合起8份你們的孩子,只我一份價值以外是沒有生命。」

類似襲撃事件[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