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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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鼎(?—?),字超盛京兆郡杜陵縣(今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人,出自京兆韋氏東眷,南梁、南陳、隋朝官員。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韋鼎的高祖父韋玄南山隱居,曾祖父韋祖歸與其兄韋祖征定居襄陽,祖父韋叡南梁開府儀同三司,父親韋正是黃門侍郎。韋鼎小時候通達脫俗,不拘小節,廣泛涉獵經書和史書,通曉陰陽能預測福禍,尤其擅長相術。韋鼎在南梁以湘東王蕭繹法曹參軍為起家官,韋正去世的時候,韋鼎為父親守喪,五天水米未沾,悲痛的超過了通常禮節,幾乎要喪命。喪期結束後,韋鼎出任邵陵王蕭綸主簿。侯景之亂時,韋鼎的哥哥韋昂京口戰死,韋鼎背着帶韋昂的屍體逃出,寄放在中興寺中,因為找不到棺材,韋鼎悲哀憤懣的放聲痛哭,忽然見到江中有東西漂流到韋鼎所在的地方,韋鼎對此深切的感到奇怪,前去一看,竟然是口新棺材,因而用來充當韋昂的入殮用具。梁元帝蕭繹聽說此事,認為這是被韋鼎的精誠所感動[1]。侯景被平定後,司徒王僧辯任命韋鼎擔任戶曹屬官,之後歷任太尉掾大司馬從事中書侍郎[2]

陳霸先南徐州時,韋鼎通過望氣知道他應該會君臨天下,於是把妻子兒女寄託給陳霸先,又趁機對他說:「明年有大臣被誅殺,再過四年,南梁將被取代,代表上天治理百姓的順序將輪到的後裔。昔日周朝消滅殷商,將胡公滿分封在宛丘,於是他的後代子孫成了陳氏。我看您天生英明威武,承續陳氏中斷的宗祀,豈不是您?」陳霸先當時暗中有謀算王僧辯的想法,聽到韋鼎的話非常高興,因而確定了策略。等到陳霸先接受禪讓,韋鼎被任命為黃門侍郎,不久升任司農卿司徒右長史貞威將軍,兼任安右將軍晉安王陳伯恭的長史、代理晉安王府國事務,改任廷尉卿[3][4]

訪周[編輯]

太建十三年(581年)四月,韋鼎以廷尉卿的身份出任訪問北周使者,加散騎常侍,與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出使北周,四月辛丑(581年6月9日),韋鼎和王瑳抵達長安,此時隋朝已受禪讓,隋文帝就他們去拜見介國公宇文闡[5][6]

破家入寺[編輯]

韋鼎不久任秘書監宣遠將軍,改任臨海王陳至澤的長史,代理吳興郡太守,又被征入朝擔任太府卿至德初年,韋鼎把全部財貨和田宅都抵押出去,寄居在佛寺里。韋鼎的友人大匠卿毛彪詢問其中緣故,韋鼎回答說:「江東帝王運數的祥瑞之氣要在這結束了,我和你會葬在長安。期運將到,所以破敗家產。」[7][8][9]

入隋[編輯]

韋鼎曾在出使北周時見到楊堅並對他感到驚異,韋鼎對楊堅說:「看您的容貌,原本就不是普通人,神明鑑察思慮深遠,也不是群賢所能及。不久必定會大顯貴,顯貴後天下就會統一,十二年後,我會來向您稱臣。您的相貌無法用言語形容,希望您珍重自愛。」南陳平定後,隋文帝迅速用驛站馬匹召請韋鼎,任命他為上儀同三司[9],待遇非常優厚。隋文帝每次設宴犒賞王公,韋鼎總是參與其中。韋鼎個性簡傲高貴,雖然是亡國之臣,也沒有在執政大臣中周旋應對。當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達尊貴,隋文帝從容的對韋鼎說:「韋世康與您的親族關係有多遠?」韋鼎回答說:「臣宗族分為不同支系,南北各自獨立隔絕,我自從出生以來,不曾探尋訪問,所以昭穆就不清楚了。」隋文帝說:「您家京兆韋氏是百代的卿族,豈能這樣?怎能忘本?」隋文帝命令官府供給酒菜,派韋世康邀請韋鼎回到杜陵,設樂宴飲十多天。韋鼎於是考查校訂京兆韋氏的昭穆,從楚太傅韋孟以下二十多代,作《韋氏譜》七卷。當時蘭陵公主楊阿五守寡,隋文帝為了給她選擇丈夫,挑選了親衛柳述蕭瑒等人來給韋鼎看相。韋鼎說:「蕭瑒肯定會封侯,卻沒有讓妻子尊貴的相貌,柳述也會通達顯貴,但是最終不能保住自己的官職。」隋文帝說:「官職是由我決定的。」於是就把楊阿五下嫁柳述。隋文帝又問韋鼎:「我的兒子們中誰將繼位?」韋鼎回答說:「至尊和皇后最喜愛的人,就會把皇位傳給他,這不是我敢預知的。」隋文帝笑着說:「不肯明白地說出來嗎?」[10][11][12]

外任刺史[編輯]

開皇十二年(592年),韋鼎任光州刺史,用仁德禮義教育人,力求光大清靜的品行。州中有土豪外表上打扮的很漂亮,暗地裏卻不規矩,常常做些打劫強盜之事。韋鼎在集會時對他說:「您是有身份的人,為什麼做強盜?」於是逐條陳述他的徒黨暗地謀劃不軌之事,這個人驚怕,立即自首坦白。又有人外出作客遊玩,同主人家的小妾私通,等到那人回家,小妾盜竊珍貴物品,在夜中逃跑,不久在草叢中被人殺死,主人家知道客人同小妾私通,於是告發客人殺了她。縣中有關部門審問,全部獲得了他們私通的證據,於是判處客人死刑。官司辦成,上報給韋鼎,韋鼎看完了案狀說:「這個客人確實有私通行為,卻沒有殺人。是某個廟中的和尚誘騙小妻偷東西,讓奴僕殺了她,贓物在某個地方。」韋鼎立即釋放了這個客人,派人捕捉和尚,找到全部贓物。從此轄境內安定平靜不喧鬧,都稱讚韋鼎有神仙幫助,轄區內路不拾遺。很快韋鼎被徵召回京城,因為年老多病,朝廷屢次給予優厚的賞賜。不久韋鼎在長安去世,虛齡七十九[13][14]

其他[編輯]

韋鼎曾經請見文中子王通,王通三次會見韋鼎時三次都不說話,神色肅敬又不過分。韋鼎出門對王通的門人說:「如果文中子被朝廷重用,可以不言語而生化萬物,不殺人而令萬民敬仰。」[15]

詩文[編輯]

韋鼎現存詩歌一首,收錄於《藝文類聚·卷九十二·鳥部下》

家庭[編輯]

兄弟姐妹[編輯]

  • 韋載,南陳散騎常侍、輕車將軍、太子右衛率
  • 韋昂,南梁追贈員外散騎常侍

參考資料[編輯]

  1. ^ 《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鼎字超盛,少通曉,博涉經史,明陰陽逆剌,尤善相術。仕梁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遭父憂,水漿不入口者五日,哀毀過禮,殆將滅性。服闋,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亂,鼎兄昂於京口戰死,鼎負屍出,寄於中興寺,求棺無所得。鼎哀憤慟哭,忽見江中有物流至鼎所,竊異之,往視乃新棺也,因以充斂。元帝聞之,以為精誠所感。
  2. ^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韋鼎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也。高祖玄,隱於商山,因而歸宋。祖叡,梁開府儀同三司。父正,黃門侍郎。鼎少通侻,博涉經史,明陰陽逆刺,尤善相術。仕梁,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遭父憂,水漿不入口者五日,哀毀過禮,殆將滅性。服闋,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亂,鼎兄昂卒於京城,鼎負屍出,寄於中興寺。求棺無所得,鼎哀憤慟哭,忽見江中有物,流至鼎所,鼎切異之。往見,乃新棺也,因以充殮。元帝聞之,以為精誠所感。侯景平,司徒王僧辯以為戶曹屬,歷太尉掾、大司馬從事、中書侍郎。
  3. ^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陳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氣知其當王,遂寄孥焉。因謂陳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誅死,後四歲,梁其代終,天之曆數當歸舜後。昔周滅殷氏,封媯滿於宛丘,其裔子孫因為陳氏。僕觀明公天縱神武,繼絕統者,無乃是乎!」武帝陰有圖僧辯意,聞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禪,拜黃門侍郎,俄遷司農卿、司徒右長史、貞威將軍,領安右晉安王長史、行府國事,轉廷尉卿。太建中,為聘周主使,加散騎常侍。
  4. ^ 《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侯景平,司徒王僧辯以為戶曹屬。累遷中書侍郎。陳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氣知其當王,遂寄孥焉。因謂陳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誅死,後四歲,梁其代終。天之歷數,當歸舜後。昔周滅殷氏,封媯汭於宛丘,其裔子孫,因為陳氏。仆觀明公,天縱神武,繼絕統者無乃是乎。」武帝陰有圖僧辯意,聞其言大喜,因而定策。及受禪,拜黃門侍郎。太建中,以廷尉卿為聘周使,加散騎常侍。後為太府卿。
  5. ^ 《隋書·卷一·帝紀第一》:辛丑,陳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來聘於周,至而上已受禪,致之介國。
  6.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五》:散騎常侍韋鼎、兼通直散騎常侍王瑳聘於周。辛丑,至長安,隋已受禪,隋主致之介國。
  7. ^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尋為祕書監、宣遠將軍,轉臨海王長史,行吳興郡事。入為太府卿。至德初,鼎盡質貨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問其故,答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期運將及,故破產耳。」
  8. ^ 《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至德初,鼎盡貨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彪問其故,答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期運將及,故破產爾。」
  9. ^ 9.0 9.1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七》:初,陳散騎常侍韋鼎聘於周,遇帝而異之,謂帝曰:「公當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於公。」及至德之初,鼎為大府卿,盡賣田宅,大匠卿毛彪問其故,鼎曰:「江東王氣,盡於此矣!吾與爾當葬長安。」及陳平,上召鼎為上儀同三司。鼎,睿之孫也。
  10. ^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初,鼎之聘周也,嘗與高祖相遇,鼎謂高祖曰:「觀公容貌,故非常人,而神監深遠,亦非群賢所逮也。不久必大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公相不可言,願深自愛。」及陳平,上馳召之,授上儀同三司,待遇甚厚。上每與公王宴賞,鼎恆預焉。高祖嘗從容謂之曰:「韋世康與公相去遠近?」鼎對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絕,自生以來,未嘗訪問。」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爾也。」乃命官給酒餚,遣世康與鼎還杜陵,樂飲十餘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餘世,作韋氏譜七卷。時蘭陵公主寡,上為之求夫,選親衛柳述及蕭瑒等以示於鼎。鼎曰:「瑒當封侯,而無貴妻之相,述亦通顯,而守位不終。」上曰:「位由我耳。」遂以主降述。上又問鼎:「諸兒誰得嗣?」答曰:「至尊、皇后所最愛者,即當與之,非臣敢預知也。」上笑曰:「不肯顯言乎?」
  11. ^ 《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初,鼎之聘周也,嘗遇隋文帝,謂曰:「觀公容貌,不久必大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天,老夫當委質,願深自愛。」及陳亡,驛召入京,授上儀同三司,待遇甚厚,每公宴,鼎恆預焉。性簡貴,雖為亡國之臣,未嘗俯仰當世。時吏部尚書韋世康兄弟顯貴,隋文帝從容謂鼎曰:「世康與公遠近?」對曰:「臣宗族南徙,昭穆非臣所知。」帝曰:「卿百代卿族,豈忘本也。」命官給酒餚,遣世康請鼎還杜陵。鼎乃自楚太傅孟以下二十餘世,並考論昭穆,作韋氏譜七卷示之,歡飲十餘日乃還。時蘭陵公主寡,上為之求夫,選親衛柳述及蕭瑒等以示鼎,鼎曰:「瑒當封侯,而無貴妻之相;述亦通顯,而守位不終。」上曰:「位由我爾。」遂以主降述。上又問鼎,諸兒誰為嗣位。答曰:「至尊皇后所最愛者,當與之,非臣敢預知也。」上笑曰:「不肯顯言乎?」
  12.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九》:上密令善相者來和遍視諸子,對曰:「晉王眉上雙骨隆起,貴不可言。」上又問上儀同三司韋鼎:「我諸兒誰得嗣位?」對曰:「至尊、皇后所最愛者當與之,非臣敢預知也。」上笑曰:「卿不肯顯言邪!」
  13. ^ 《隋書·卷七十八·列傳第四十三》:開皇十二年,除光州刺史,以仁義教導,務弘清靜。州中有土豪,外修邊幅,而內行不軌,常為劫盜。鼎於都會時謂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賊?」因條其徒黨謀議逗留,其人驚懼,即自首伏。又有人客游,通主家之妾,及其還去,妾盜珍物,於夜亡,尋於草中為人所殺。主家知客與妾通,因告客殺之。縣司鞫問,具得姦狀,因斷客死。獄成,上於鼎,鼎覽之曰:「此客實姦,而殺非也。乃某寺僧妾盜物,令奴殺之,贓在某處。」即放此客,遣掩僧,並獲贓物。自是部內肅然不言,咸稱其有神,道無拾遺。尋追入京,以年老多病,累加優賜。頃之,卒,年七十九。
  14. ^ 《南史·卷五十八·列傳第四十八》:開皇十三年,除光州刺史,以仁義教導,務弘清靜。州中有土豪,外修邊幅,而內行不軌,常為劫盜。鼎於都會時謂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賊。」因條其徒黨奸謀逗遛,其人驚懼,即自首伏。又有人客游,通主家之妾,及其還去,妾盜珍物,於夜逃亡,尋於草中為人所殺。主家知客與妾通,因告客殺之。縣司鞫問,具得奸狀,因斷客死。獄成,上於鼎,鼎覽之,曰:「此客實奸,而不殺也。乃某寺僧詃妾盜物,令奴殺之,贓在某處。」即放此客,遣人掩僧,並獲贓物。自是部內肅然,咸稱其神,道無拾遺。尋追入京,頃之,而卒於長安,年七十九。
  15. ^ 《中說·卷一·王道篇》:韋鼎請見。子三見而三不語,恭恭若不足。鼎出謂門人曰:「夫子得志於朝廷,有不言之化,不殺之嚴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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