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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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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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仿真醫療溫度計,顯示體溫讀數為38.7 °C(101.7 °F) | |
類型 | high fever[*] |
分類和外部資源 | |
醫學專科 | 重症醫學 |
ICD-9-CM | 780.6 |
DiseasesDB | 18924 |
MedlinePlus | 000056 |
高熱(英語:hyperthermia,亦稱為體溫過高[1]),是指由於體溫調節失衡而導致的體溫升高的症狀。當身體吸收熱量高於散發熱量時,這種症狀便會出現,而若是出現急劇的體溫升高症狀的話,則需送往醫療急診進行立刻治療,以免耽擱導致傷殘甚至死亡。
該症狀最常見的成因包括中暑、藥物副作用等。前者是因暴露在過量熱量、濕度下的體溫急性升高,超過了一般的熱量控制系統所能承受的最大範圍。而後者則是許多藥物(尤其是那些影響到中樞神經系統的藥物)的一種比較罕見的副作用。此外, 某些全身麻醉也可能會導致惡性高熱。
高熱和發燒不同,前者的體溫調定點自始至終保持不變。和體溫過高相對的是失溫症,指的是體溫低於日常新陳代謝所需的溫度的情況。
分類
[編輯]就人類而言,具體數值取決於所參考的標準,高熱指的是人體溫度高於 37.5-38.3°C(99.5-100.9°F)的情況,並且這種情況下並沒有改變體溫的設定點。
正常人的體溫在午後可以高達 37.7°C(99.9°F)。高熱的程度可以從輕微到極端不等,而體溫超過 40°C(104°F)可能會危及生命。
症狀和體徵
[編輯]高熱的早期階段可以表現為「熱衰竭」(或稱「熱暈厥」或「熱應激」),其症狀可能包括大量出汗、呼吸急促和快速而虛弱脈搏。如果情況惡化為熱射病(heat stroke),由於血管擴張以試圖增加散熱,那麼通常皮膚會變得炎熱且乾燥。[2]無法通過出汗來冷卻身體可能導致皮膚乾燥。由神經系統疾病引起的高熱可能包括很少或沒有出汗、心血管問題以及神志不清。
其他症狀和體徵各不相同。伴隨着的脫水可能出現噁心、嘔吐、頭痛以及低血壓,後者可能導致暈厥或頭暈,尤其是在迅速從坐臥位改為站立位時。
在嚴重的熱射病中,可能會出現神志不清和攻擊性行為。由於心臟要試圖維持足夠的循環心率,這就會導致呼吸頻率會增加(心動過速和呼吸急促),同時血壓下降。血壓下降還可能導致血管反射性收縮,在晚期病例中出現皮膚蒼白或發青。特別是幼兒可能出現癲癇發作。最終,導致器官功能衰竭、意識喪失和死亡。
病因
[編輯]當體溫調節功能因代謝產熱過多(勞累)、環境熱量過高、不足或有缺陷損的熱量散失等綜合因素而不堪重負,導致體溫異常升高時,就會導致熱射病。[2][3]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hyperthermia - 體溫過高. terms.naer.edu.tw. [2017-06-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11) (中文(臺灣)).
- ^ 2.0 2.1 Harrison, Tinsley Randolph (編). Harrison's principles of internal medicine. 17. ed. New York: McGraw-Hill. 2008. ISBN 978-0-07-146633-2.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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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空 (幫助) - ^ Castro, H. Emergency Medicine: A Comprehensive Study Guide, 6th Edition: By Judith Tintinalli, Gabor Kelen, and J. Stapczynski, New York, NY: McGraw-Hill Professional, 2003, 2,016 pages, $175.00 (hardcover). Academic Emergency Medicine. 2005-06-01, 12 (6). ISSN 1069-6563. doi:10.1197/j.aem.2005.0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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