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廣州/當年今月/11月
外觀
11月:
- 1日,1968年,廣州地區30 多萬軍民連夜舉行集會和遊行,歡呼黨的八屆十二中全會(擴大)公報發表。12 日,10 萬軍民舉行「聲討劉少奇罪行」大會。
- 5日,1983年,《南方日報》載:有關部門在龍門縣南崑山發現300 多畝國內罕見的天然群落竹柏林。其面積之大、林相之好,在整個亞熱帶地區極為罕見。
- 6日,1907年(光緒三十三年),廣州新派士紳同廣東省法政學堂一些教習,一齊發起的廣東地方自治研究社正式在文瀾書院成立,社長是舉人梁慶桂。初有社員172人,其中有士紳約佔9成。
- 8日,1911年,廣東士紳、商界團體為主的各界代表,在省城省諮議局商議討論獨立問題,決定舉張鳴岐、龍濟光為正、副都督。
- 9日,1911年,在省城的廣東咨議局對外宣佈廣東脫清獨立。
- 10日,1974年,署名李一哲的長達67頁紙的《關於社會主義的民主與法制》的大字報,被張貼於廣州北京路口(與中山路交界),引發街坊圍觀和全市熱議,乃至轟動海內外。
- 11日,1924年,廣東大學舉行成立典禮。地址設在文明路。1926 年7月,為紀念孫中山先生,改名為中山大學。
- 13日,1966年,市委、市人委發出《關於防止腦膜炎流行的緊急通知》。10月11日以來,流行性腦膜炎在外地來穗串連的師生中流行,至12 月16 日,發病者巳超過1000人,死亡38 人。
- 19日,1907年,廣州設立「國權挽救會」,反對外務部許稅務司管理西江捕盜權,並爭葡人占界事。
- 20日,
- 1948年,前廣州直接稅局局長馬弘緒等5 人被控貪污案,廣州地方法院各判處有期徒刑15年,馬等不服上訴,經高等法院判決發回更審,是日,地方法院再次宣判,馬等無罪。
- 1956年,廣州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是日至28日召開,到會代表371人。會議聽取和討論市長朱光作的《廣東省廣州市人民委員會兩年工作報告》及副市長梁湘、財糧貿辦公室主任余美慶、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高昆峰所作的工作報告,並作出相應決議;選出市人委委員33 名,並選舉朱光為市長,鍾明、黃長水、薛焰、焦林義、郭翹然、梁湘、李朗如、余美慶、孫樂宜、林志澄、張瑞權為副市長。會議指出:全市人民的中心任務,就是集中力量加強工業建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
- 24日,1650年(順治七年,南明永曆四年),「平南王」尚可喜與靖南王耿繼茂指揮清軍(漢軍鑲藍旗),動用荷蘭炮手等攻破廣州城,隨後清朝軍隊在城內持續屠殺平民直至12月5日,據載死亡人數約有八千、八到十萬等說法[1],史稱庚寅之劫。後真修和尚僱人收拾民眾遺骸,在東郊烏龍岡,『聚而殮之,埋其餘燼』,合葬立碑[2]。
- 27日,1917年,程璧光、李烈鈞、莫榮新、陳炯明、胡漢民、汪精衛等在廣州海珠島召開軍事會議,討論援閩問題,決定合海軍、滇軍、粵軍三大部分,分路進取。會議推舉程璧光為海陸聯軍總司令,李烈鈞為總參謀兼征閩滇軍指揮官,林葆懌為海軍總司令,陳炯明為征閩粵軍總司令,汪精衛為總參議。
- 是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