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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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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南金
大明贛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杭州府錢塘縣匠籍
字號字子輕
出生成化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逝世嘉靖三十一年六月十四日
配偶娶陳氏,繼娶陳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沈南金(1474年—1552年),字子輕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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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經》,正德五年(1510年)浙江鄉試第十七名舉人,曾任江西萬載縣教諭,年四十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二百四十三名進士[1][2]。嘉靖十一年任廣東廉州府知府,十二年調任江西贛州府。卒年七十九。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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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沈景陽。祖父沈宗壽。父沈晙。前母朱氏,母魏氏。永感下。弟重金、鳴金、應金[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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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相卿《明故中順大夫江西贛州府知府沈公墓誌銘》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官銜
前任:
俞應辰
明朝廉州府知府
1532年-1533年
繼任:
詹瑩
前任:
黃瓚
明朝贛州府知府
1533年-1534年
繼任:
顧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