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钺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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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钺(15世纪—16世纪),仲瑛南直隶凤阳府宿州闵孝乡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周钺是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举人[2],弘治二年(1499年)联捷进士,获授永新知县,为政清正而简约,无人敢以私情请求他。考察报最入朝时,刘瑾因为他没有归附,诱导他见面说:“我有能力让你担任御史。”他不回应,因此被谪任进贤教谕,很快升官公安知县,再以父母去世回乡,称病不在出仕。

周钺曾为壁画草中兔作题:“欲成三处窟,先隐一团茅,老拳应未见,留命到今朝。”人们都觉得他豪迈[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光绪《宿州志·卷十七·人物志一》:周钺,字仲瑛,宿州闵孝乡人,宏治己未进士,知永新县,清介简静,人不敢干以私;报最入都,刘瑾因其不附己诱之见曰:“吾力能授以御史。”钺不应,遂谪进贤教谕,寻复公安知县,以忧去遂称疾不起。尝题壁画草中兔,云:“欲成三处窟,先隐一团茅,老拳应未见,留命到今朝。”时论壮之。
  2. ^ 光绪《凤阳府志·卷七·选举表》:弘治……周钺 宿州人,见进士○光绪州志年份未详,今据康熙州志,以上己酉科(举人)

参考文献[编辑]

  • 光绪《凤阳府志》·卷七·选举表
  • 光绪《宿州志》·卷十七·人物志一
官衔
前任:
吴珍
明朝永新县知县
1500年-1504年
继任:
谢表
前任:
阮鉴
明朝进贤县教谕
正德年间
继任:
黄懿
前任:
缪洙
明朝公安县知县
1509年-1511年
继任:
彭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