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繁东湖
外观
东湖 | |
---|---|
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新繁县新繁镇 |
坐标 | 30°52′33.67″N 104°0′49.75″E / 30.8760194°N 104.0138194°E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清代 |
编号 | 16 |
认定时间 | 1996年9月16日 |
新繁东湖位于四川省新繁县新繁镇,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1996年9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
注释
[编辑]- ^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川府发〔1996〕104号). 维基文库. 1996-09-16 (中文). [ 扫描件]
这是一篇与文物相关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