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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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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翰,字国祯[1]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卫辉府新乡县(今河南省新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进士,官至知府。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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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二年,登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元年,李光翰与同官上疏弹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等人,被刘瑾矫旨削籍归乡。

刘瑾伏诛,起为浙江台州府知府,举治行卓异,不久卒。《明史》有传[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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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正德《新乡县志》61页
  2. ^ 明史·卷188》:“李光翰,新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授南京户科给事中。正德改元,灾异求言。光翰偕同官疏劾太监苗逵、高凤、李荣及保国公朱晖,且言大学士刘健等疏陈盐法事,留中不报,将使老臣不安其位。帝不省。既削籍归,后起台州知府,与蕃同举治行卓异,寻卒。”
官衔
前任:
王应奎
明朝台州府知府
弘治年间-1516年
继任:
顾璘
前任:
吕大川
明朝惠州府知府
正德元年(1506年)上任
继任:
梅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