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奉慈(?—?),唐朝宗室郡王、官员。
为唐高祖李渊之侄子,父李湛(李渊二哥)。武德元年(618年),受封渤海王。唐高祖时,李奉慈生活骄侈无比。与其兄陇西王李博乂都被高祖所鄙视,对他说:“我怨仇有善,犹擢以不次,况于亲戚而不委任?闻汝等唯昵近小人,好为不轨,先王坟典,不闻习学。今赐绢二百匹,可各买经史习读,务为善事。”显庆年间,累迁原州都督,去世后,谥号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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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书·卷078》,出自《新唐书》
- ^ 《唐颍州颍上县令李(公度)府君墓志铭并序》
- ^ 《唐故衡州耒阳县尉陇西李(述)府君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