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应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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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南直隶江阴人。晚明东林党政治人物,东林七贤之一。

生平[编辑]

李应升为诸生李鹏翀之子。生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考中丙辰科进士[1],授南康府司理推官,擅长刑事诉讼,曾经平反了无辜的十九个死刑犯,把好几个死罪真凶揪出处死士大夫乡民佩服其公正廉明,把他跟泉州泉安的清官林学曾并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后升福建道御史[2]天启二年(1622年),南康知府袁愚贞请李应升主持白鹿洞书院,重修《白鹿洞书院志》。上呈魏忠贤七十二大罪,天启五年(1625年)罢官归里。藏书五万于“落落斋”。

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应升被东厂缇骑逮捕,被捕之时,常州城聚集数万居民,为其鸣冤。四月抵京,下镇抚司,拷掠追赃[3]。天启六年(1626年)闰六月初二日,被杀于狱中。钱谦益为其作墓志铭崇祯初年平反追赠太仆寺卿,谥忠悼南明弘光改谥忠毅[4][5]。其子李逊之编有《落落斋遗稿》十卷。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季北略》卷之二说是万历四十一年进士
  2. ^ 明史》(卷245):“李应升,字仲达,江阴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南康推官。出无辜十九人于死,置大猾数人重辟。士民服其公廉,为之谣曰:“前林后李,清和无比。”林谓晋江林学曾,卒官南京户部侍郎,以清慎著称者也。九江、南康间有柯、陈二大族,相传陈友谅苗裔,负固强梗,尝拒捕,有司议兵之。应升单骑往谕,皆叩头听命,出所匿罪人,一方以定。”
  3. ^ 明季北略》卷二:“李应升,字次见,号仲达,江阴人。万历四十一年进士,授南康府推官,升御史。疏论魏广微,有阁臣负罪愈骄,谨平心参驳以拆凶锋疏。疏论魏忠贤有罪,珰巧于护身,明主不宜分过疏。大触逆珰,矫旨以缇骑逮公。”
  4. ^ 明史》(卷245):“明年三月,工部主事曹钦程劾应升护法东林,遂削籍。忠贤恨未已。六年三月,假李实劾周起元疏,入应升名。遂逮下诏狱,酷掠,坐赃三千。寻于闰六月二日毙之,年甫三十四。崇祯初,赠太仆卿,录一子。福王时,追谥忠毅。”
  5. ^ 明季北略》卷二:“明日乃死于狱。崇祯登极,初拟谥忠悫,又拟忠悼。”

参考书目[编辑]

  • 《东林党籍考》
  • 钱谦益:《有学集》卷二十九
  • 《明史》卷二百四十五 李应升列传
  • 缪荃孙:《补辑李忠毅公年谱》一卷
  • 1992年《江阴市志》
东林七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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