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杨绍芳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杨绍芳
大明江西按察司副使
籍贯湖广德安府应城县
出生九月二十四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娶周氏,继娶田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杨绍芳(1497年—?年),字伯传湖广德安府应城县人,官籍。

生平

[编辑]

治《易经》,嘉靖元年(1522年)湖广乡试第四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登癸未科会试第二百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七名进士[1][2]。授浙江上虞县知县,创建水东精舍、上虞社学。七年七月选授试御史理刑,九年巡按两广,后复除河南道御史,十八年闰七月升江西按察司副使,分巡饶州、南康、九江道。

家族

[编辑]

曾祖杨敏,府同知。祖父杨玉。父杨澜。母陈氏。慈侍下。弟继芳[3]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