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仰 (万历己丑进士)
外观
王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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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福建福州府闽县知县 | |
籍贯 | 湖广武昌府崇阳县 |
族裔 | 汉族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万历年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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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进士,释褐,官广东新兴县知县。调福建闽县,被恶仆下毒而死。后来事发,其子手刃恶仆以报仇[1]。
参考文献
[编辑]- ^ 《万历野获编·卷十八》:手刃逆奴 王邑令【仰】者。举万历己丑进士。湖广之崇阳人也。释褐为广东新兴知县。以大计入京。留其仆王守真等三人于衙斋。时时向县佐有所关说。又盗在官纸赎底籍货之。易银瓜分。王令有妾父亦在署中。备悉其事。比仰归告之。心衔未发。而诸奴已觉之。粤中故瘴乡。饶毒草。守真等潜采毒兰贮于囊。为同辈名继仔者所见。诘以需此何为。云不能受拷掠。将饵以自裁耳。仰俄调福建之闽县。途中见诸奴侍左右。裂眦恨骂。于是逆谋转急。仰抵闽未数日。方拮据应酬杂务。夜草竿牍告馁。守真等以所藏兰草置饭中进之。家人皆不觉也。比入卧外斋。惟诸奴在侧。毒发就毙。质明始入告其家人。群起呼药治疗。则医家皆云中毒殒且久。不可治矣。同官来视。七窍皆流血。鞫治诸奴。继仔先述往事。诸奴亦不胜严刑。俱吐实。时会审于城隍庙。仰子廷试者。持利刃就神前。一手刃剖其心。以祭乃父。多官哀之。亦不能禁。以其状上之朝。下理官共议。此律文所不载。而情实可矜。上亦谓廷试迫于父仇。虽与律令不合。亦人子至痛。当从寛政。遂贷不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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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世芳 |
明朝新兴县知县 1590年-1593年 |
继任: 姚舜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