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
用途民用旗陆)、政府旗(海陆)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Small vexillological symbol or pictogram in black and white showing the different uses of the flag
比例1:2
启用日期1953年7月15日
形式红底,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锤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绿二色的横条。三色的比例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反面旗帜
比例1:2

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俄语:Флаг Литовской ССР立陶宛语Lietuvos TSR vėliava)是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旗。最后一个版本启用于1953年7月15日。

立苏战争期间,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红旗为国旗,后来也被立陶宛-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所用。

当1940年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作为苏联加盟共和国再度建立以后,最初的国旗左上角为红色五角星锤子与镰刀,上方以无衬线体书有LIETUVOS TSR(共和国的立陶宛语缩写)。第二个版本为三色旗样式,基于苏联国旗,左上角维持红色五角星锤子与镰刀的图案,但在下方加上白绿二色的横条。三色的比例为8:1:3。绿色象征温暖的大自然,白色代表纯洁。

1989年3月20日,立陶宛从苏联独立,恢复使用三色旗。目前,立陶宛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在立陶宛境内被禁止公开展示,同时被禁止的还有苏联国旗红色五角星锤子与镰刀等标志。

参考文献[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