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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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献

大明
籍贯 江西新喻县(本籍)
直隶兴化千户所(乡贯)
出生 十二月二十六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陈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进士出身

胡献(1473年—?),字时臣,直隶扬州兴化千户所军籍江西新喻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四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中式丙辰科会试第二十名,二甲第十一名进士[1][2],改庶吉士,授监察御史。后会同给事中胡易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被下诏狱,贬为献蓝山丞,后升为宜阳知县。马文升屡次推荐,升为南京都察院经历。明武宗继位后,升广西提学佥事,迁福建提学副使,未及上任而去世[3]

家族[编辑]

曾祖胡思真;祖父胡世安;父胡让,保安州判官。母王氏。具庆下。兄时济、弟时振[4]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胡献,字时臣,扬州兴化人。弘治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御史。逾月,即极论时政数事,言:“屠滽为吏部尚书,王越、李蕙为都御史,皆交通中官李广得之。广得售奸,由陛下议政不任大臣,而任广辈也。祖宗时,恒御内阁商决章奏,经筵日讲悉陈时政得失,又不时接见儒臣,愿陛下追复旧制。京、通二仓总督、监督内臣,每收米万石勒白金十两。以岁运四百万石计之,人四千两。又各占斗级二三百人,使纳月钱。夫监督仓储,自有户部,焉用中官?愿赐罢遣。京操军士自数千里至,而总兵、坐营等官各使分属办纳月钱,乞严革以苏其困。陛下遇灾修省,去春求言,谏官及郎中王云凤、主事胡爟皆有论奏,留中不报,云凤寻得罪。如此,则与不修省何异?愿断自圣心,凡利弊当兴革者,即见施行。东厂校尉,本以缉奸,迩者但为内戚、中官泄愤报怨。如御史武衢忤寿宁侯张鹤龄及太监杨鹏,主事毛广忤太监韦泰,皆为校尉所发,推求细事,诬以罪名。举朝皆知其枉,无敢言者。臣亦知今日言之,异日必为所陷,然臣弗惧也。”疏入,鹤龄与泰各疏辨。会给事中胡易劾监库中官贺彬贪黩八罪,彬亦讦易。帝遂下献、易诏狱,谪献蓝山丞。久之,释易。献未赴官,迁宜阳知县。马文升数荐于朝,迁南都察院经历。武宗即位,擢广西提学佥事,迁福建提学副使,未任卒。”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