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叶凤翔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凤翔(?—1601年),字德羽扶云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云庄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顺天府乡试第二十二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会试第三十二名,廷试三甲第四十二名进士,户部观政,本年六月授湖广江夏县知县,二十八年升南(京)刑部广西司主事。二十九年卒[1][2]

家族

[编辑]

曾祖叶杰,庠生。祖叶允升,庠生。父叶时新。母汪氏。具庆下。弟凤起、凤翥、凤翀。娶程氏。子幼学、正学、敏学。

注释

[编辑]
  1. ^ 《万历乙未科进士同年序齿录》:叶凤翱,字德羽,号扶云,行一,辛未八月初九日生。治礼记。直隶徽州府婺源县人。甲午顺天乡试第二十二名,会试第三十二名,廷试三甲第四十二名。户部观政,本年六月授湖广江夏县知县,庚子升南刑部广西司主事,辛丑卒。
  2. ^ 叶凤翔,扶云,治礼记,辛未八月初九日生,婺源县人,甲午(乡试)二十一名,会试三十二名,(殿试)三甲四十二名。户部观政,授湖广江夏知县,庚子升南(京)刑部主事。卒。曾祖:杰;祖:允升;父: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