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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季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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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季惺(1907年2月19日—1995年8月29日)[1],亦名友兰,女,四川奉节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立法院立法委员[2]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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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季惺是四川省奉节县青莲乡茅田梁人。早年毕业于重庆四川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民国十二年(1923年)初,邓季惺和同学吴淑英等相约到南京,进南京暨南大学附中女生部三年级。民国十三年(1924年),毕业于上海中国公学预科。

民国十四年(1925年)底,与吴念椿结婚,婚后育一子(吴敬琏)二女(吴敬媛、吴敬瑜),民国二十年(1931年)7月,吴念椿病逝北平。

后于北平私立朝阳大学法律系毕业,任司法行政部科员。

在南京、镇江执行律师业务三年,同时担任南京《新民报》的《法律问答》栏目主持人。

民国廿二年(1933年)1月,与《新民报》创办人陈铭德结婚。民国廿六年(1937年),正式参加《新民报》工作,任副经理。民国廿七年(1938年),随该报内迁重庆,任《新民报》重庆社经理。

开办托儿所“南京第一托儿所”、“七七幼儿园”(重庆南岸),亦有入住儿童家长对其开办的托儿所甚为不满,时隔多年仍著书抨击[3]

民国卅二年(1943年),创办该报成都版,任经理。后任四川省第一、第二两届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民国卅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兼任上海、南京《新民报》社经理。

民国卅七年(1948年),参加立法委员选举,以四川省妇女第三名294,262张选票当选立法委员。[4]

1949年回到北京,任北京《新民报》社经理。1950年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1952年任《北京日报》顾问。1955年至1958年,任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

1957年被划为右派,1979年“改正”。1983年至1988年,任第六届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1995年8月29日,病逝北京,年八十九岁,在陈铭德、邓季惺之墓碑上,刻有:“陈邓两人毕生追求新闻自由、民主法治和民族富强,即使身处逆境,依然保持坚定执著的信念,相濡以沫,共度艰难岁月。”

出席立法院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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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第一会期

  • 内政及地方自治委员会
  • 财政及金融委员会
  • 教育文化委员会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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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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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伉俪传》。蒋丽萍,1998,上海文艺出版社

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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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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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传媒中的世纪女性》编委会编.传媒中的世纪女性.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5.第311页
  2. ^ 〈四川省人物志〉,四川省参考资料之七,民国3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服务团研究室编,第48页
  3. ^ 从我们到托儿所,到离开托儿所入医院,直至后来没见过那个名沽钓誉,不负责任,拿孩子性命为儿戏的女人邓季惺一面。那时我心如刀搅,顾不上和她理论,五十五年后,我的儿子经过多少遗留下来的病痛长大成人了,我也忘不了这笔账,同时也为受这女人害的孩子、家长,记上她罪恶的一笔。郭良玉著. 平庸人生. 中华书局, 2006.第212页
  4. ^ 四川省选举事务所(1948年)三月十五日公告全省性妇女立委当选人5名,计黄穉荃440,427票,赵懋华305,782票,邓季惺294,262票,聂仰华263,876票,王纯碧221,83l票。候补人5名,计皮以书176,432票,喻孝权134,069票,范寓梅121,529票,郑玺滨88,936票,包德明的84,249票。〈乐山史志资料〉1991年-1992年总第21期-第28期.第180页